外科学的课程设置及要求有哪些?
(一)研究生课程本着科学、规范的原则设置,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二)研究生课程分类: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1、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1)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语(公共外语和医学英语)课。 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培养目标和我院实际情况设置,全院统一开课。(2)专业基础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理论基础的重要课程。课程设置按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关的二级学科进行拓宽,并体现本学科自身的特点和应有的知识结构。 (3)专业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课程,按二级学科设置,要体现学科发展前沿,适应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高、精、...全部
(一)研究生课程本着科学、规范的原则设置,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二)研究生课程分类: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1、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1)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语(公共外语和医学英语)课。
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培养目标和我院实际情况设置,全院统一开课。(2)专业基础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理论基础的重要课程。课程设置按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关的二级学科进行拓宽,并体现本学科自身的特点和应有的知识结构。
(3)专业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课程,按二级学科设置,要体现学科发展前沿,适应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高、精、深的要求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
2、非学位课:包括限制性选修和非限制性选修课。根据社会需要、本学科、专业学习的要求设置,学校和各专业的条件及研究生的情况而定。专业外语为限制性选修课,由各学科、专业按照本学科专业对外语的要求设置。
(三)补修课程:以同等学历或跨学科专业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行论文答辩。补修课程不计学分。(四)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1、学分计算:学分按授课时数计算,一般每门课程18—20学时为1学分。
每门学位课程(专业课和基础课)的学分一般为3—4学分,每门非学位课程的学分一般为1—2学分。2、学分要求:硕士生应修满至少34学分,原则上不超过40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分方可申请学位及进行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五)对于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