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份的时候委托深圳世华地产卖我在深圳的一处房产,找到一户买家,双方都达成协商后签了合同,合同中约定1周内交定金(实际上定金也一直都没补足),45天内买家筹首款,应该是在10月25日双方正式交款过户的,但因买家经济原因提出时间延后,还是经我们双方协商同意至11月7日,买家当时是拍着胸说一定没问题的,不会再往后拖时间了。
今天我接到世华电话说对方不愿意买房了。估计她不愿买的原因有多种,一是国家贷款政策的紧缩,一是现房价有所回落,但我觉得在签合同的时候,是双方自愿的,买方也不是第一次置业,对当前的房产交易情况是有一定的了解的,这些都不应成为违约的理由,而且我本人为此事也从上班地浙江往返深圳多次,其中浪费的时间与误工费等等也不是个小数目了,因此决定要起诉对方。
想问一问各位大师,是怎样的一个起诉程序,能要求赔偿多少?定金放在深圳世华中介那,有收据,是否能要得到?因为世华本身也有律师部,起诉可否委托给世华的律师部办理?。
因为是委托原因,所以你的起诉只能针对中介公司起诉,你们签订委托时有协议,应该标明你委托其在多长时间内将房屋出租。。。 中介公司应该收定金时有协议,应该标明违约责任。 你可以委托中介公司实行代位求偿权,对买方进行诉讼,或者你去起诉中介,让中介补偿费用。。。 只代表个人意见。。。
因为是委托原因,所以你的起诉只能针对中介公司起诉,你们签订委托时有协议,应该标明你委托其在多长时间内将房屋出租。。。 中介公司应该收定金时有协议,应该标明违约责任。 你可以委托中介公司实行代位求偿权,对买方进行诉讼,或者你去起诉中介,让中介补偿费用。。。 只代表个人意见。。。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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