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第六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
第七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一)具有城镇常往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具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签订了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享受存量补贴的职工以个人承担部份的4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享受存量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六)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七)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原则上只...全部
第六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
第七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一)具有城镇常往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具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签订了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享受存量补贴的职工以个人承担部份的4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享受存量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六)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七)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
职工以改善居住为目的,以前年度贷款已清偿完毕,又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的可再次享受公积金抵押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应向市房资办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公积金已缴存一年以上的证明;
(四)符合规定的购房《预售合同》、《商品房购销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五)夫妻双方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六)抵押物清单或质押物清单(只限于定期存单和国库券),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七)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