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元月份购买商品房一套,银行按揭8万整,已于6月份开始月供已有2个月;不料8月份收房时,开发商要求按揭用户每户交纳3000元按揭保证金(签购房合同也没有说),说时办完房屋他项权证后一次性退还,如不交,就不给我们钥匙,不给验房,没办法,只有如数交纳,对此我们有很多住户不理解,我们认为银行按揭已开始,假如贷款人违约,应由贷款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再说开发商收了保证金,到时找理由不全额退还我们,我们也奈何不了他。 一个很想知道实情弱者
正常手续下是不存在这笔费用的,属于乱收费性质.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物价局)投诉 房贷出现违约是以房产为抵押的,不存在说按揭保证金的问题.
正常手续下是不存在这笔费用的,属于乱收费性质.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物价局)投诉 房贷出现违约是以房产为抵押的,不存在说按揭保证金的问题.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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