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房款,还应交纳哪些税费?除了房款,还应交纳哪些税费?
第一. 公共部分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开发商交房时代收)
第二. 契税总房款的2%(业主交财政局)
第三. 产权登记费80元/户(开发商代收)
第四. 土地费用40元/户(开发商代收)
第五. 有线电视电视初装费540元/户(甲方代收)
第六. 装修保证金1000元(物业收,可退)
第七. 装修垃圾清运费(待定,物业收)
第八. 电费预收金200元(物业收)
第九. 预收一年的物业费(物业收)标准暂定0.3元/平米
第十. 公证费(贷款户收此项,迁安市公证处收)
第十一.保险费(贷款户收此项,保险公司收)
第十二.担保费公证费(贷款户有担保收此项,迁安市公证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