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落户问题两年前购买一处二手房,土地证和房产证均在我家名下,但当时疏忽了过户问题,至今该房屋的户主还是原房主,现原房主不同意迁出户口,请问怎么解决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现在房子可以说还不是你的。你只是住而已,因为没有过户。合同成立和履行与物权变动现在被《物权法》给分开成了两个问题。你不懂也没关系。<br/><br/>你应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较为妥当。<br/><br/>第一步、去房屋登记部门(具体要看当地的行政配置交由那个部门处理,我们这边是各区的房产局)申请异议登记。目的是怕房主一物二卖。(其实他现在是有这个权力的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br/><br/>第二步、拿着你的合同,去法院起诉房主要求履行合同,办理过户,同时要求法院做出财产保全,至少把过户查封,因为异议登记只有15天的法律效力,当然起诉是可以中断这个效力使它持续的。<br/><br/>ps:不管异议登记还是财产保护,法律规定可能需要你提供担保,回来是要还给你的,你的不合理支出比如异议登记费用,起诉费用等等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的。<br/><br/>只有等到法院判决下来一般你这种情况很快的,你把判决拿到手,对方不去过户,你可以凭判决过户。那时房子才真正属于你。<br/><br/> <br/> <br/> <br/> 答案补充 <br/> 如果你认为按照我的说法就更麻烦的话,我无话可说,我只负责给出按照法律上最合法,简便的解决方式。如果你认为能协商解决,或者想用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对对方形成威胁解决,根本就不需要在这里边提问。我是不会在补充回答你的问题了,事情是你自己的,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们是法律人士不是流氓。我们是义务的,不存在厉害冲突,也没害你的必要。至于你说的律师说法院不立案,我不想过多评述或者找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出的案由规定给你看浪费我时间,也不想评述其它人的法律知识问题。你证明想是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