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承租人能否购买房改公房问题比较复杂,写得有点多,麻烦大家了!
我有一个远方亲戚,我称呼为四爷,他和我爷爷是老表关系。四爷年轻时未娶妻生子,所以至今仍膝下无子女,四爷也没有兄弟姐妹,甚至没什么近亲,最亲的亲戚就是我们家,因为我们家和四爷也恰好是邻居,走得比较近,且生活中常互相帮助和照顾。
四爷在快要步入老年时找了一位老伴儿,我称呼为四婆,四婆有一套住房,是房管的公房,四婆是承租人,四爷和四婆领了结婚证后,四爷就住在了四婆的房子里。后来四婆不幸过世,四婆跟四爷一样,膝下无子女,且没有任何亲属,于是房子就是我四爷一个人居住,但公房租赁合同上的承租人仍然是写的四婆的名字。
再后来由于动迁,四爷搬到了新房,但由于开发商与房管局之间就动迁协议未达成一致,而四爷及其所有社区居民均已入住到新房社区,且居民们居住在新社区里至今已达近14年之久,但公房租赁及产权问题一直遗留至今,四爷、包括当时所有动迁的居民手上只有被拆迁前的老房的公房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四爷在新房居住的14年期间又找了一位老伴儿,我仍称呼为四婆,为区别以前那位四婆,我在这里暂以“前任四婆”和“现任四婆”的称呼来区分,现任四婆与四爷领了结婚证后现任四婆就住进了四爷居住的新房。现任四婆是老伴儿去世后与我四爷结合的,现任四婆在与四爷领证前就已有一儿一女,四婆的子女没有与四爷四婆住在一起,只是偶尔过来探望。
现在政府为了解决这一批当时的动迁遗留问题,现在可以让承租人以较低的价格购买现在的住房,承租人在购买后便可以两证齐全,即可以获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在平时生活中,由于我们家和四爷一直是邻居,走得很近,且在四爷生病期间,我母亲对四爷包括现任四婆都比较照顾,而且从小我和四爷都很亲,近似爷孙俩,四爷一直都很喜欢我。由于最近政府开始解决公房历史遗留问题,且四爷现在年事已高,身体每况愈下,我母亲在尽力照顾好四爷的晚年生活的同时,希望我出钱购买四爷他们的住房,然后四爷他们两老口在百年之后将房子留给我,四爷和现任四婆也口头答应了。
然而,我现在主要担心以下4个问题:
1、房子是前任四婆的租赁公房,且四爷与前任四婆的结婚证早已遗失,而四爷目前手头上只有已被拆迁的老房的公房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面写的承租人是前任四婆的名字。听说需要到居委会和派出所办理四爷与前任四婆的相关结婚事实证明,且需要社区部分居民证实,比较麻烦,不知具体怎么操作?
2、虽然四爷和现任四婆口头答应,我出钱购买,将房子留给我,但最近马上就需要办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了,在办理两证的时候,证件上应该写谁的名字?可以直接写我的名字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如果不可以,我出钱后,如何才能保证在四爷他们两老口百年之后将房子留给我?
3、由于现任四婆在与我四爷领证前早已有子女,我担心她的子女知道此次房改政策后会与我竞争,我担心他们会在我们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优先购买该住房,这样今后该住房就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了,四爷也无能为力了,毕竟从人性上讲,四婆内心里应该是更愿意将住房留给她的亲生子女。
4、即使我现在先出钱购买了四爷现在的住房,由于四爷身体每况愈下,而四婆仍比较健康,在我四爷先百年之后,不知四婆的子女今后会不会与我扯皮,到时我会不会赔了夫人又折兵,房子没得到,购房的钱也打水漂了。如果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即使我不能得到该住房,我能否收回我现在购房的钱款?
诚心求助,感激涕零
1.哪个到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就可以了.<br/>2.公房现在你是不可以买的,你可以在他们办好证后再向他们买,然后过户就可以了.<br/>3.人家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你担心也没有用.<br/>4.最好的办法 就是等他们一拿到证就买房签合同再去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过来.这时候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