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这样的二手房公证是不是有用?这个问题有些复杂,但我确实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解答!我父母想卖掉他们的房改房(有房产证),因为年底我一直都很忙,而父母又急着卖,所以他们自己找到房产中介所去以11万8卖掉现有房。中介联系到买主后,就要求我父母签了买卖合同,当时父母拿给我的看一下,没有什么大问题。后来昨天下午,中介打电话让我父母去公证处,说是要公证一下,我父亲没有告诉我(因为我有身孕,怕我累着)就自己去了公证处。(此时已收到买房人的11万元房款,另有8000等我们交钥匙时他们拿)。结果在公证处,他们中介所一行五个人,带着强迫性质地要我父母在一份公证书上签名按手印,公证书上说的是一份委托书,大意是“兹同意委托黄女士(即购房者)办理位于00路的房产各项事宜”。这时购房的黄女士也在场,她不小心说了一句她想拿这个房子去抵押贷款。当时我父母有些出冷汗,就打电话让我姐和姐夫来一下。我姐和姐夫到了公证处,和中介所的人吵了起来,我姐夫认为他们有欺诈性质。如果是要公证,只是公证房产的买卖合同有效,为什么要公证委托某某办理房产各项事项呢?我姐夫怀疑中介所在没有办理过户时就拿这个房产证去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然后再过户给黄某,如果贷款不还就要由我父母来承担了。结果在我姐夫的坚持下,他们改了公证委托书的内容,大意是:兹委托黄女士办理00路房产的过户手续。但是现在我们还是有些担心,不知道中介所是不是仍有着猫腻。为什么他们要写这样一份公证?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到场过户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委托买的黄某去办理过户呢?盼着专家解答!!
提问者:我不是专业人员,但在房地产中介工作多年,此类问题往往是常说中介"收购业务",交款给你;你委托他卖房,这对你可以说没损失.只是他再转卖给其他人,从中赚取了差价!你心不平衡罢了.要想心理平衡,可在他没转卖成功之前到公证处撤除公证,退款给他.自己再卖到头了,赔挣自己认了! 一般此类都挣钱,赔的少.我在这祝你心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