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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1 23:20:26
皮肤类型与肤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Fitzpatrick最初提出的 皮肤四型分类法主要针对白种人的皮肤,Fitzpatrick- Pathak皮肤分型系统在白种人皮肤的基础上增加了棕色和黑色的人群,从 而使皮肤类型的概念扩展到人类所有群体,但同时也在肤色和皮 肤类型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上产生了混淆。 从皮肤类型的基本概念 来看,决...[展开]
皮肤类型与肤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Fitzpatrick最初提出的 皮肤四型分类法主要针对白种人的皮肤,Fitzpatrick- Pathak皮肤分型系统在白种人皮肤的基础上增加了棕色和黑色的人群,从 而使皮肤类型的概念扩展到人类所有群体,但同时也在肤色和皮 肤类型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上产生了混淆。
从皮肤类型的基本概念 来看,决定因素是未暴光区皮肤对紫外线照射的反应性,即产生 红斑还是色素,不是受试者肤色的种类,更不能笼统地将白种皮 肤划分为I〜瓜型、棕色皮肤为IV〜V型、黑色皮肤为VI型。
大 量研究表明不管是何种肤色的皮肤,都存在从I型到VI型等各种 不同的皮肤日光反应性,只是所占比例不同,这也说明皮肤类型 不等于肤色。 但肤色和皮肤类型又有密切联系。人类肤色分为构成肤色 (constitutiveskincolor)和选择肤色(facultativeskincolor),构成肤色主要由遗传基因决定,同一人种有一基本肤色,但由于遗 传基因的不均一性,同一人种的基本肤色也可有一定差别。
选择 肤色主要受生活环境影响。生活在南亚的白种人可有深色的皮 肤,而生活在北美的黑人可有浅色的皮肤,这说明后天环境因素 对选择肤色具有很大的影响。在Fitzpatrick- Pathak分型中,I 〜m型的皮肤日晒后主要出现红斑反应即日灼伤,这会使人躲避 日晒从而使肤色变浅;IV〜VI型的皮肤日晒后主要出现色素黑 化,这可直接导致肤色变深。
因此看来,在一定范围内或同一人 种内,一个人的肤色深浅可以是不同皮肤类型的结果,而不是原 因。换言之,可以根据一个人的皮肤类型估计其日晒后的肤色深 浅,而不能根据一个人的肤色简单地推测其皮肤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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