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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10:27:19
(1) 非手术治疗:适用于无明显移位的骨折、外展型或嵌插型等稳 定性骨折。此外,亦适用于年龄过大、全身情况较差或有其他器官合并
症者。
1) 牵引复位:可采用穿防旋鞋、持续皮牵引(如Buck牵引)、骨牵 引或石膏固定方法达到复位和固定作用,卧硬板床6至8周。
2) 手法复位:先作皮牵引或骨牵引,并尽早在X线透视下手法...[展开]
(1) 非手术治疗:适用于无明显移位的骨折、外展型或嵌插型等稳 定性骨折。此外,亦适用于年龄过大、全身情况较差或有其他器官合并
症者。
1) 牵引复位:可采用穿防旋鞋、持续皮牵引(如Buck牵引)、骨牵 引或石膏固定方法达到复位和固定作用,卧硬板床6至8周。
2) 手法复位:先作皮牵引或骨牵引,并尽早在X线透视下手法复位。
(2) 手术治疗:适用于内收型骨折或有移位的骨折、难以牵引复位
或手法复位者。在骨折复位后经皮或切开行加压螺纹钉固定术、髋关节置换术。
1) 闭合复位内固定:在X线透视下手法复位成功后,在股骨外侧 作内固定或130°角钢板固定。
2) 切开复位内固定:用于手法复位失败、固定不可靠或陈旧骨折 患者。
3) 人工股骨头或全髋关节置换术:适用于全身情况较好、有明显 移位或旋转且股骨头缺血坏死的高龄股骨头下骨折患者或已合并骨关 节炎者。[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