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爱问首页 爱问商城

付给客户的销售奖励计入什么会计科?

付给客户的销售奖励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如果不是手续费等收入,确属于政府奖励的,应入营业外收入吧###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政府奖励应为营业外收入###计入补贴收入

如果不是手续费等收入,确属于政府奖励的,应入营业外收入吧###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政府奖励应为营业外收入###计入补贴收入收起

2018-04-28 07:08:44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应付职工薪酬应用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全部

    应付职工薪酬应用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养老保险费:12%  失业费:2%  住房公积金:10。
  5%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1。5%  (三)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货币性福利按产品或商品的市场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结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  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  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  金基金》。  2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  股份支付》。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  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  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  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  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  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  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  3  议,并即将实施。
      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  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  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第三章 披露  第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  付未付金额。
      (二)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三)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四)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五)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  付金额。    (六)其他职工薪酬。  第八条 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  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  披露。
  ###借: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收起

2018-04-28 05:08:44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纳税奖励计入什么会计科?

如果不是手续费等收入,确属于政府奖励的,应入营业外收入吧

请问朋友们付给客户的回扣应计入...

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费记入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公司换现金手...

更多相关问题

相关栏目

加载中...

提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 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