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我于2月29号签约并付清所有租房款项,租赁了房东的一套房子,当天签订了中介合同付了3个月的租金6000和一个月的押金共计8000元,书面约定谁违约就赔2000元作为补偿.抄好了水电煤的用量,签约日期是2月29号,从3月1日起可以入住(口头约定有中介员工为证)由于房东要搬点东西出去,我也要搬点家具进去,大家都需要点时间,所以房东让了我4天,书面约定正式是从3月5日开始承租到6月4日止,合同期限为一年.但是到了3月2日接到中介的电话称房东的住房由于家中老人的身体原因准备作为老人的灵堂让我们暂缓入住或不出租了.我说能不能不在我已经租赁的房子中设置灵堂,房东拒绝.房东愿意退还8000元但是拒绝赔偿违约金2000元,经过中介协商最后答应赔偿1000元(房东提出的)加上8000元共计9000元所付出的中介费用也要求中介退还我,中介当天就退钱给了我.但是3月3日房东说他儿子不同意这个方案.只能瞒着儿子给我500元.我拒绝了。3月4日通知我可以履行合同,不在房子里设置灵堂,如果我不住就算我违约,并称咨询过律师了,说是合同从3月5日开始计算的。但是我3月2号晚已经在获得房东的赔偿1000元的口头承诺并在房东要求中介返还中介费的情况下,马上又租赁了一套房子(如果不租我将面临无房可住的情况),并全额缴清了费用.我后来租的房子是2100一个月.房东数次出尔反尔的情况下,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房东是不是涉嫌违约并蓄意诈骗.如果诉讼我能不能拿回我的8000元和一些适当的经济赔偿?签约时间是不是就是合同生效时间?口头承诺在有中介员工在场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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