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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非常的被动,你现在可以私底下找对方协商,看看对方能不能说漏嘴偷偷的给录音,或者你找几个证人,证明当时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最后没有实际发生。有空加个微博好友给个好评啊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你可以注意下诉讼时效。 2. 那就要看法院如何判了。 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这是宝宝的正常反应,好像叫小儿惊跳,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就会越来越好了,我家孩子刚开始也这样,不必担心。孩子刚到这个世界对一切都充满好奇,还没有安全感,建议你用老人的方法:用枕头或靠垫贴紧放在孩子两侧,让他有安全感就会好些了。还有孩子睡觉的环境不能太过安静,这样的话以后孩子不好入睡。
秦维安的评论是错误的。 你唯一明智的选择,就是起诉。如果为了更有把握,可以聘请律师。
只好协商解决了!
减少喂奶次数有必要的话也是先给他吃点益生菌调理一下也是可以的。
这样恐怕只能自己想办法了,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他 法律上解决不值得 就当个教训吧
根据你说叙明的情况,目前可确定如下事实: 1、你将钱借给了高某——从高某出具的欠条来看,你们之间形成了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你将3万元借他炒股票。这一点应该是毫无争议的。 2、这笔钱算高的个人债务还是家庭债务就很难说了,因为欠条上他注明与老婆无关,如果他老婆能证明这笔炒股款没用于家庭开支,那么只能算高某的个人债务,只能要求他从个人财产中偿还——当然,他老婆一般很难证明。 3、高某所出具的录音证据证明力的问题。根据我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用这一段录音不足以否认那张欠条所证明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一般以居中的角度来公正审核原被告双方所具出的证据,哪一方所举出的证据证明力大,就采信哪一方。而综合本案,高某的那份录音比起你的欠条的证明力差太远了。 首先,你那份欠条做为所证明的主体、法律关系明确的书证,仅从形式上看效力就要优于他那份内容缺乏连续性、针对性的录音(视听资料) 其二,从内容上看,该录音无法与你的欠条抗衡。高某第一无法证明该录音内容是否与本案有关,因为其中都是你单方陈述,里面所涉及的“钱是朱某的”,以及“你们好好过日子钱不就是你们的了”这些语句内容和指向都是很不明确的,高某目前无法将其与你们三万元的债务扯上关系;第二即使扯上关系,里面大量模糊的表述也无法否定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因为里面的含义可以多解,无法导出你有骗他的事实。因此法院应确认该录音为“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是不能单独用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见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六十九条第(三)。 因此,本案中法院只能采信你的证据,判高某败诉。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 第六十四条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据规则)
补偿款和你无关,你不是房屋所有人.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场返还押金.
诉讼方败诉,则要赔偿补诉人的经济损失
合同是会签才会赢,无所谓吉日,o(∩_∩)o...
一、我现在跟此承租人的合同是否有效? 你们的转租合同有效。 在我国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只要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本案中,你与大型商场的租赁合同,在你与商场之间是一个法律关系,你与承租你的那一个人则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两个法律关系之间不发生冲突。况且,商场是允许你转租的,只要通知和备案就可以,所以,你具有转承租的权利,也不存在没经其同意时商场享有解除权的法定事由。 二、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你与转租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些,你们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现在你没有按照你们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一年履行义务,单方面要求解除你的转包合同,应当是违约行为。你不但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还应当将没有履行期间的转让费退还给那个承租人。 “此承租人现在以我跟他签订合同的日期超过我的有效期为由要求我补偿他的转让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法律不允许收押金(虽然确实实际上很多公司都以各种名义收,尤其是招学生打工的)。 其次,实际中押金应该在合同期满任务达成,或者合同解除后归还。不应该解除合同后还要等什么合同期满,合同都解除了,还哪来的期嘛~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最后,休息天由于没接老板电话被炒,这个理由实在是……依照劳动合同法应该予以赔偿。
你是有优先承租权的,如果到期后你以和别人同样的价格要求承租而出租方拒绝租赁给你而租赁给他人的话,你有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他的租赁行为。 还有,如果你以前的承租合同没有到期的话,他没有权利要求你提前停止使用出租房屋,如果他强行的话,你有权告他违约,要求他赔偿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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