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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违约成本,签约时增加定金支付数额,一旦发生返价,及时保全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查封房屋保障判决得以顺利执行。
一、政策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 2、《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的通知》(桂房改【2009】6号)。 3、《关于印发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2009】7号)。 二、政策优惠 1、异地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则上在原址(指同一宗土地)进行,因规划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在原址上重建的,可通过与本单位在同一城市(城镇)原有住宅用地置换后建设。 2、土地出让金优惠。以限价房方式利用出让土地改造的,不改变容积率,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提高容积率的,增加容积率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按40%缴纳;利用原有划拨土地改造的,还建住房按10%、非还建住房按40%缴纳土地出让金。 3、价格优惠。改造住房价格的利润按改造不同方式控制在项目总价格的5%及7%以下。 4、面积放宽。改造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改造不同方式放宽到90㎡和144㎡。 5、费用优惠。免缴城市基础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组织管理部门 建设单位:危旧房改住房土地使用单位或业主委员会。 主管部门:房委会、房改办。 四、改造的条件 1、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 2、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 3、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4、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 5、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须具备以上的五个条件之一;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时,在不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可对同一小区危旧低矮的铺面、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进行改造。拟拆除的铺面、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须符合上述1、2、4、5项规定之一,且其建筑面积原则上小于应拆除的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 危旧的未售公有住房改造参照执行,还建的未售公有住房可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租)给单位职工。
金融单位所规定的"二套房贷"是表示当在贷第二套房贷时,银行系统内有第一套房贷尚未还清时记录,才会产生二套房贷,所以您不可能属"二套房贷"性质的.
可以退的,只是看你怎么协调了 有些开发商是不愿意退的 主要是要靠一些办法 不过,主要是还没有网签,就是表示你没有在房管局备案及办理预告登记 这个相对于来说要好很多 你可以找个接手楼盘的也可以的
涨是肯定的,只不过涨的幅度不会那么大了,而且这也因各城市的情况而定,比如北京吧,这么多的外来人口,房价怎么可能降呢!
关于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时出现面积误差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 面积误差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共用建筑面积分摊不合理以及“面积缩水”等面积纠纷问题。纠纷的产生既有部分开发商出于牟取私利的有意欺诈,也有面积测量制度不健全的原因。面积纠纷的受害者多为购房者,要么没有得到应有的面积,要么得了不该得的公用建筑面积,或者得了自己并不想要的面积而需要增加购房价款。 选择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方式,要与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的商品房计价方式相对应,这样才有可比性,即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以产权登记时确认的套内建筑面积数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以产权登记时确认的建筑面积数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因为选择按套计价时,是以整个商品房为计价单位,不涉及到单方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问题,因而就无从谈起面积差异处理问题。《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采取按套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就有关价款及相关违约责任等问题专门进行约定。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面积误差率为3%,出现误差时如何处理,本合同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所确认的因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引起的纠纷处理原则和本条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即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因面积差异诉至法院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或以外作为是否支持解除合同请求及承担不同责任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判断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是否有差异时,应当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所谓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面积。但是现实生活中,房产证的办理往往要在交房之后的较长时间内才能办理完毕,如果以产权证上的记载为根据就会延误事情的处理,因此在实务操作中,是以房产测绘机构测定的面积作为确定所交付商品房面积的依据。因为买受人在交付时间点前后就能够收到测绘成果表,就可以知道交付的房屋面积误差有多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如果测绘成果表上所记录的商品房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正常误差范围,买受人可以在收到测绘成果表后作出是否退房的决定。 第三款是对面积误差率及其处理方式的其他约定。 因为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买卖双方也可以对面积的误差比例和处理方式作出不同于前两款的约定。同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于规划、设计变更造成商品房面积差异,但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签署补充协议。此时,合同约定面积应当以新签署的补充协议中的面积为准,面积差异比例及处理方式也应当以此为依据。
翔安的看不上,没买,现在也卖两万多了
一、新房发生面积误差 新房面积发生误差,首先以合同约定的处理方法为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如下方法解决: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根据实际面积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 (1)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2)购房者不退房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者。第二种: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 所谓面积误差比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之差和预测面积的比值。 提醒购房者:现在少数房地产开发商会在房子的面积上做手脚,混淆各种面积概念,导致面积数目不对等的情况。购房者要了解相关知识,发现问题知道如何处理。 二、二手房发生面积误差 二手房交易发生面积误差的解决办法和新房不同。 1、双方有约定。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计价,且出现了面积误差按照某某标准执行的时候,双方按照约定解决即可。 2、双方无约定。由于二手房一般是以套为计价标准的,因此如果交易双方无约定,那么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 提醒购房者: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都需要经过实地看房环节,因此买卖双方对房屋的面积情况都应该非常清楚。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如购房者有所顾虑,可以在看房环节明确房屋面积或在合同中做出约定。 买房是件大事,任何一步出错都有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因此了解新房和二手房面积误差的不同解决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对于购房者十分有必要。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在你相亲看的第一眼的感觉,我和我老公也是相亲,也遇到你这样的情况。
弯处避免反弓杀要注意,此主血光大凶。反则大吉!
1、国家规定只有拿到预售证的房子才能销售; 2、房子一般做好基础部分才能达到办理预售证的条件,根据你说的在打地基础可能不具备办理预售证的条件。你可以看他的预售证,如果没有预售证卖房是不合法,如果你一定要买那就是你自愿的了; 3、如果卖的是期房,合同上的面积都不会与实际办证面积正好相同的,这是正常的。因为合同面积是根据图纸测绘出来的,而办证面积是根据实际测绘出来的; 4、国家规定允许合同面积与实际办证面积有3%的误差,也就是说误差在3%之内是正常的。国家规定:误差在3%之内的,房款要多退少补。如果合同面积大于实际面积在3%之内的,开发商要按实际退还你房款;如果合同面积小于实际面积3%之内,你要向开发商补交房款; 5、如果超过这个范围就是不正常的了,但国家也规定有处理办法:如果合同面积大于实际面积3%以上,你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要全额退还房款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如果你不退房,3%范围之内你多交的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并支付利息,3%之外的你多付的钱,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举个例子:合同面积是120平方,实际面积是100平方,每平方2000元已全付。合同面积比实际面积超过了20%.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支付你已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也可以不要求退房,但要求开发商退还多付的钱。你多付的3%之内也就是3平方的房款是6000元,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6000元并附带利息;另外的17平方34000元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也就是还你68000元。 6、如果合同面积是100平方,实际面积是120平方,那么实际面积误差3%之内也就是3.6平方,这部分少交的钱你要补交给开发商的,超过3%部分无论多少你都可以不用向开发商补钱的,而房子产权是你的。 7、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合同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因为合同面积大点开发商可以多收些钱用的。 8、你不用怕的,按上述办法处理就行了,这是国家规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开发商不认帐就打官司,你肯定会赢的。这种案件以前出现很多了
我现在居住在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屋里,而我的名字却出现在我亲戚隔壁602室的房屋调配单中(当时我们是一起分房的,我是后来才知道我的名字在602的房屋调配单中的 ),现在我母亲那儿的公房拆迁(本人及20岁女儿的户口均在母亲那里),我能否分房或享受一些经济补贴 补充:第一次丈夫家里的分房我的户口不在其中,现我一家三口居住在一间一室一厅中 你能不能分房要根据你所在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来介定,因看孙出来你是处在什么地区,回答你的问题时就没有相应的地方法规作为依据,实在很难。 不过有一点全国各地拆迁安置时,基本上取消了按户口安置的作法,取而代之的是房屋补偿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估计你分房的要求,恐怕很难实现。
能够这样放着天平上称估计都不喜欢吧
象他这样不讲话的就别协议离了,去法院吧,该他负的责任他一样都脱不掉,该维护的权益千万别主放弃!
干吗让自己那么不舒服阿?没钱买房子就出去租房子,如果你们小两口还有点积蓄的话就先交首付,买套小一点的房子都没有关系,这样实在太不方便了,何况现在又是夏天!再说,你公公一天到晚吸烟对你要小孩也是很不利的,别让自己委屈,坚决分开!跟你老公好好说说,相信他会理解你的! 祝你好运!!!!
有的是怕孩子给屋里墙皮画画了吧,
哦,不好意思看错了你没买,我现在和你一样没买房子亏了,现在手上钱不够买了,连首付都不够付的
我16时查B超说百分之八十是男孩希望不要翻盘
和泰嘉园位于盐城市城南片区南纬路南、神州路西,是盐城市政府中低价位商品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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