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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有两个帐号:一个是为你缴纳公积金的企、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另一个是在这个帐号下的你个人的公积金帐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每个拥有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缴纳人办理过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卡,类似于银行存折(但不能提现)。按规定由缴纳单位发给个人。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可在缴费单位的财务部门或劳资人事部门查询。单位办理的时候公积金中心会打印个人帐号的,所以问单位就行了。如果已经停了,那带着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查下吧。
打114查询
直接问你们财务就可以了
这个要去社保局办理的
你好,不一定,公积金账户,就是专门的公积金卡号,不一定是建设银行的。
我和单位合签一份公积贷款合同,单位补助我的那部分现在不能还,我个人那部分准备要还上,不知是否能可以,能否回答我提的问题。
去银行柜台查询就可以了。
社保公积金即不在社保卡里,也不在银行卡里,这份钱是单独的一个管理帐户的; 可以在购买时进行支取和贷款,如果到退休时没有使用过的话,需要进行结算领取帐户价值。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比例,要根据各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决定,各单位比例也不相同,我所在的单位个人从工资总额中扣10%,单位也补贴相同金额,个人扣得多,单位也就出得多,到退休时,个人帐户的住房公积金就如同长期零存整取一样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当做养老金用,不过,时间越长,钱看似多,贬值了。
个人承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企业承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社保费分为个人缴纳和企业缴纳两部分 其中个人所缴纳部分从职工工资里扣回 在提取和支付时 所做的会计分录也不同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分为两部分 1.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在支付职工工资的时候做: 借:2211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 贷:1221990x其他应付款-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 其中单位承担的公积金直接通过制造费用进成本 借:5101制造费用-职工薪酬 贷:221104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2.单位承担的社会统筹一块(养老、医疗、工伤、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计提如下: 借:510101制造费用-职工薪酬 贷:2211030x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 221105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21106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个人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月末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就是帐户停用了,单位没在给你缴存公积金。
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计提时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如果是住房公积金部门直接把钱划到个人账户里,单位不需要入账,直接把单具转给个人,就可以了 如果是住房公积金部门把钱划入你们单位的银行账户,那么划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人 1)个人领取公积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XX人 贷:现金或其他科目 2)从银行直接划到个人账户时: 借:其他应付款-XX人 贷:银行存款
当职工工作变动时,其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具体方法是: (1)调出单位根据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的代码,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送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2)调入单位凭《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办理转入手续。
网上查不到帐号的,最方便的是到本单位人事部门去查,或者凭身份证到所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
那就去你的公积金卡号管理中心他们会告诉你
进入徐州公积金网,输入你的身份证,就可以查到,谢谢。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你好,你离职后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去外地工作的话在外地购房也可以提前公积金,按揭购房的话每年提取一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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