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继承。<br/>无遗嘱,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所有财产,包括住房权益份额。<br/> 不是,<br/>要看住房是否死者单独所有,如果是单独所有,就是你说的那样。<br/>如果婚姻期间取得,不管登记人是死者还是他配偶,住房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你们只能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财产住房,另一半属于死者配偶所有
是的,死亡的人是要注销户口的,户主注销后你爷爷就是户主
您好!如果原房主的户口没有迁走,你落不了户,换句话说,你的孩子上不了学区学校
按照继承人的顺序对财产进行分割,再办理过户
不是吧,,那如果女儿没有给那房子出过什么力或钱,那也有的分呀,
据我所知:<br/>1.手续必须有合法公证人公正过的遗嘱才生效,<br/>2.过户给后代是不分儿女的,所以不存在儿子简单还是容易,法律是男女平等!<br/>3.过户费用很便宜,好像是500,过户房产证,<br/>请楼主给与加分,谢谢!
户口是证明一个人的户籍所在,而房产证是证明一个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房产证与户口本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只要房产证上没有女儿的名字,就说明她不是房产的共有人,所以房产的买卖与否与她是没有关系的。
不可以办理。 <br/>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场签字,要求通过委托公证由受托人代签。
按照协议 要求去房产过户
带上详细的过户资料,叫上房产证上写了名字的人和要接受过户的人,拿上人民币去房交所就对了
1、你确定这房子是你母亲“买”的、有房产证?还是你母亲承租的公房?这一点很关键,你必须弄清楚。 <br/>2、如果是你母亲承租的公房:你大姨久住、且是户主的,很可能会成为承租人,而你母亲承租的公房不是遗产,你无权继承、又不能成为继续承租人也不在此房中居住的,以后这房你可能不能再主张权利了。 <br/>3、但如果确实你母亲已经购买了产权:不管你大姨的户口是否在房中,也不管她居住多久,这房子都是你母亲的财产,应由你、你外公外婆共同继承,如果你外公外婆已经去世的话,这房子就由你一人继承:这与谁是户主无关,也与你是否与母亲共同生活无关。 <br/>4、“没有死亡证他们可以过户房子吗?”:一般不能,但死亡证明她可以找开证明的机关再补一张的,你不能只拿着证明等待,而应将房子性质弄清楚后,主动诉讼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 <br/>5、“这样的情况,我还有继承权没?继承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1)你是否有继承权,要看这房子是你母亲所有的产权房、还是承租的公房。 (2)继承的程序:如果你还有外公外婆,就去和你外公外婆协商继承,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起诉你外公外婆请求继承。 <br/>6、“母亲在外地死的,外地死亡证明和母亲户口所居开的死亡证明有区别没? 姨妈好象复印了 外地死亡证明 ”:不要再纠缠死亡证明的事,先找房子所在地房管局或是你母亲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问清房子的性质,如果确实是你母亲买下的产权房,你大姨拿着房产证不给的,你可以到法院告你在姨。 <br/>7、但是,如果你母亲去世前给你大姨留下了遗嘱说房子给她,你就继承不了了。
要的,这是赠与,需要缴税的,除非是夫妻关系才不需要。
别老想房子的事,想想别的。<br/>越想越想不开。想想别的事,时间久了,就放下了。
1、如果儿子过户给自己时父母同意:过户有效,房产是儿子的了,女儿无权再要求分或继承。<br/>2、如果有证据证明儿子将房产过户给自己未经父母同意:父或母有权到法院或房管局请求撤销过户登记、要回房产。<br/>父母要回房产后:父母过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有权分房了(是法定继承);但父母在世时,女儿还是无权分。
把房子过户给现在的儿子,他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br/><br/>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死者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br/><br/>所以说,前妻的女儿,只要是他亲生的,就有继承权
1、如果协议合法有效的话,你与老头之间的协议已经产生债权之效,对你和老头之间具备约束力。<br/>2、产权登记簿上的名字是?<br/>3、对于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建议你详细描述。
这得看父母当时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遗嘱说房子只给儿子那女儿就没法再分房了,如果没有遗嘱,那根据法律规定儿子和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的,女儿可以要求再分的。
这是父母处分个人财产,其他人都不能干涉。
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具体如下:<br/>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br/>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br/>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br/>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br/>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br/>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br/>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 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br/>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您好,若是在您买房之前,他们要如此操作的话,您可以把操作之后产生的税费提出来,协商有他们承担,若是签合同之后再有此变故的话,您可以以对方违约而提出异议,或者要求还是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去过户
如果国土局同意就可以,但是基本不可能,所以只能是过户到两个人共同的名下,然后你们在私下签个平分协议,最好去做公证。
那就是死者的遗产进入法定继承。 如果所有的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拿公证书去房管局过户。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继承人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去房管局过户。
虽然说现在社会男女平等,但是中国现在的社会还是有少许差异,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家庭条件好的话,家长可以给女儿买个房子并过户到她名下,如果家庭条件一般的话,就有点过分了,有点太处心积虑了,话反过来说,如果这个男的值得你放弃一切,这也看你的选择。
通过户主授权才可以
<p>人们在买卖二手房时,往往将谈判的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却经常忽略一个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问题:实践中由于上家未及时迁出户口而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今天就聊一下如何预防房屋买卖中的户口纠纷。</p><p>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亲自去公安派出所办理,如果发生上家出售房屋后未迁出户口的情况,下家是无法要求公安机关将对方户口强行迁出的,也不会受理要求迁出户口的相关诉讼,因为户口迁出、迁进是属于公安的行政管理范畴,法院是不受理的。因此在购房过程中对户口问题一定要做到事前查明、事中约定、事后追责:</p><p>第一、事前查明。在购房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准备购屋中的情况,是否会出现该户户籍中可能无法迁出的户籍人员。</p><p>第二、事中约定。在签订正式时要将上家户口的迁出时间、未迁出的违约责任等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加以约定。</p><p>第三、事后追责。在合同对户口的迁出时间及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上家未及时迁出户口,下家应当及时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以给对方施压迁出户口。</p>
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不行,只能到法院诉讼解决了.
去房产中心改名字啊
你好,必须先过户到子女名下后才能再过户转让。
您好,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房子面积144平方以上需要交纳房管所评估价的3%,90平方以上的需要交1.5%,90平方以下的交1%。(具体的以房管所为准,不过广东这边基本一样。)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赠予过户以后,再交易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
已经过户了,就是她的了,你没权利要了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