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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B 只有在筹集维修基金 使用维修基金 改建和修建重大事项的时候才是2/3 其他业主大会决定的1/2就可以了。谢谢请采纳
沙发垫的价格大概在五十块钱左右,如果选用的沙发垫材质为棉布、植物纤维或是毛绒材质的,这些材质都可以很好的增添沙发的舒适性,高档的沙发坐垫应该使用密度在三十公斤一立方米以上的高弹泡沫海绵,背垫应该使用密度在二十五一立方米以上的高弹泡沫海绵,为了提高坐卧的舒适度,应该在确保一些泡沫在不降低的情况下。
这里的标间是有窗子的哦,所以亲你不用担心透不透气,通不通风的问题了,好好的享受成都川旅公寓带给您的感觉吧。
责任来自义务。业主就家中被盗的损失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必须明确物业公司对业主所在小区的管理服务义务。其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两种。 物业公司的法定管理务义务,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中作了专门规定,主要包括三大义务,即公用设施设备、场所的维护、修缮义务,环境卫生、园林绿地的维护义务和包括治安防范的安全保卫义务。本案涉及物业公司的治安防范义务。对此,《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据此规定,物业公司的保安员所负法定治安防范义务,就是负责小区内的公共安全秩序,发现有暴力、偷盗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时及时制止、报警以及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履行其他职责等。 物业公司的约定管理务义务,则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台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及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法》未规定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属无名合同,与委托合同最相类似,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追究可以参照《合同法》对委托合同的相关观定处理。依照《合同法》对委托合同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家中被盗的损失,应当审查物业公司在履行法定或约定管理服务义务中有无过错。必须明确的是,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主要是管理服务,区别于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保管合同义务,因此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定性为保管合同是不妥当的。除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特别约定了物业公司的保管义务,如特别约定物业公司对业主家中财物毁损、灭失、失窃承担保管赔偿责任。不然,业主家中的财物不属物业公司法定或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
这应该属于业主的不作为责任
二者并不矛盾,都是合法的,只是角度与范围的不同。 通俗地说: 业主大会:就是由小区范围内全体业主参加的大会,但实际召集难度很大; 业主代表大会:就是先由局部业主(如幢)选举产生的代表,然后由这些代表集中开会,这是通常的召集形式; 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代表大会再选举产生的代表,日常负责代表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具体事项。
我觉得也是,现在都说顾客是上帝,可我也没看见顾客真变成了上帝了,你就那现在这超市来说吧,服务态度差,东西有时候也不行,很多行业都差不多。物业和业主的冲突,这种事情不是一件两件,我感觉就是没有明确两者的关系,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来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是2009年5月出台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他的内容说白了就是明确物业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业主的权力。
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是公共场所、公共设备设施和公共区域<br/>业主户内属于业主私产的部分,业主自行维修维修;属于公共设备设施的,物业负责维修。<br/>对于业主私产,物业有能力维修的,可以提供有偿维修服务。物业没有能力维修的,业主自行联系维修单位或原厂家单位来维修。
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提供房产证与屋主身份证的复印件,主要是想确认业主身份。便于以后的管理与收取管理费。
问:@陈之平微博 @媒体研习社 等专业人士。
具体如下: 1、如果在业主家被盗时,物业没有尽到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物业怎么赔偿根据物业具体过错大小而定。 2、如果在业主家被盗时,物业已经尽可能做好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那么物业可能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或只承担极小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章规定:<br/>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br/>(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r/>(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br/>(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br/>(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br/>(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br/>(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br/>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br/>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物业管理应该是国家免费提供的!由于政府的贪婪和不作为,物业管理条例严重违法!它成了政府掠夺业主钱财的毒辣工具,侵犯了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以至于现在:主人(业主)被奴才(物管保安)拒之门外、被殴打事件层出不穷!呼吁国家要勇于担责,为老百姓提供名副其实的免费公共物管。
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所以,要看是怎么砸的?物业是否有过错来决定是否该赔。
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小区物业保安服装费由物业公司负责,与业主无关
需要具体根据案情分析,如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与业主被盗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进行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具体根据案情分析,如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与业主被盗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进行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章规定:<br/>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br/>(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r/>(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br/>(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br/>(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br/>(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br/>(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br/>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br/>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应是按价赔的,但一般物业要是碰到不讲理的业主也只能物业去修理了。
是否要物业负责首先要看你跟物业是否有签保管合同,如果物业替你保管车辆,那物业肯定要陪,如果你只是把车停在小区,并没有将车辆移交物业保管,那么物业不必负责,这个责任由偷盗者负责,你报警,由公安破案后让小偷负责赔偿。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物业在这起窃案中,有失职行为,那么可以要求物业负适当责任。小区物业并不是个人财产的守护者,个人财产还是应该由个人负责保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物业安保只是负责公共秩序。业主室内被盗,按你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物业不承担责任。但是,我曾经看过一个案例,业主家中被盗,业主起诉物业,后来物业败诉,给业主赔偿了。原因是业主提供了关于物业保安不尽职的证据。也就是说,因为物业保安的工作疏忽和遗漏,才导致窃贼有机可乘。你可以收集下证据,然后起诉物业。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记得好评,谢谢)
业主大会就是业主委员会,不矛盾,都是相对物业公司而产生的,是一对生死冤家。
如果是故意损坏要赔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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