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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实,具体还需分三种情况讨论。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3% (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需要缴纳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因为房产证未满5年非普通住房)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2%
一、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实,具体还需分三种情况讨论。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二手房交易时怎样才能减少个税? 1、选对缴税方式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二手房交易可以选择两种交税方案,一种是如果售房者能提供完整、准确资料,那就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另一种是如果售房者不能提供完整资料,那将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以按照两种方式中较低的税费缴纳。 2、达到五年期限再卖 相关政策规定,对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普通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所以如果你想出售房屋,又想免缴个税,那就还是等到房屋达到了五年期限再出售比较好。 3、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 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好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如果计入了房款总额写入合同后,双方到交易大厅窗口缴纳营业税、契税时,还将按含税的房价总额重复计算一次税费,反而多交了税,比如房子本来是90万,含税的总价是100万,将税款剥离后就会按照90万缴税,而不是100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无偿受赠包括了“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到各地,具体的执行与操作,建议你拨打当地12366,根据这份文件进行咨询。第二,个税免税的条件是:“转让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注意是“名下5年”及“家庭(不是个人,比如你岳母名下有间房也不成)”哦。第三,见下(1)税法规定的由销售方交的税如果房龄 ;5年,普通住房(主要是144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免税r />如果;5年,非普通住房; 或者;5年,普通住房:交易价与房子原价差额交税如果t;5年,非普通住房:全额2010年营业税新政策中,已经同“2年”这个期限没有关系了)土地增值税:免印花税:免)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税如果原业主是准备卖了旧房以后,在一年内买新房的话,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他可以办退个人所得税(看有没有机会少点钱计算时,有两种方法选择。如果可以向税局提供原房子的购房发票,按“财产转让所得”20%交税,公式为“转让收入-房屋原值-税金-合理费用(包括装修、贷款利息等)”;如果不能没凭证支持房屋原值的,按1%-3%征收率直接按交易额核定征收(多数地区是1%)。两种方法其实自己可筹划选择。(2)税法规定由购房者交的税贷款手续费 贷款额*1%(5)以上相关税法的计算年限,以房产证或契税凭证,哪个早算哪个
契税和土地增值税 购买普通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各地规定有所不同,需视情况处理。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对于土地增值税而言,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转让非住宅类房产核定征收。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核定征收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如某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为: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营业税及附加 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销售购买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销售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及附加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各地可能存在差异,需结合实际视情处理)。自2015年3月31日起,实行新的二手房销售“五改二”营业税新政策。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应缴营业税及附加=住房销售收入×5.6%。 (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应缴营业税及附加=住房销售收入-购买房屋价款)×5.6%。 (三)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生活用房所得、符合条件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免征,未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核定征收,其他情形房屋产权无偿受赠所得缴纳个税,转让房产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转让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如某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为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符合条件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转让人和受让人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其他情形下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按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即受让方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赠与人即转让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产,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房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对转让房产原值的确定应根据个人所转让房产的不同类型,即商品房及非住房。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来区别确定。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可以扣除的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需要重点提示纳税人的是,一是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较多,且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需求具体税政变化也较大,需要纳税人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以尽享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带来的经济实惠;二是各地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需按照当地具体税收征管要求,并同主管税务机关有效沟通后视情况处理;三是涉及二手房交易的应缴税金,转让方承担的纳税义务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受让方承担的纳税义务是契税。而实际申报纳税、缴纳税款,大多由受让方代为承担转让方纳税义务,即二手房交易的应缴税金,全部由受让方负担。
1、营业税 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 转让二手房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4、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1、营业税 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 转让二手房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4、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二手房交易要缴纳的税费:1、契税(买方支付) 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普通住宅,只要是房屋买卖都要向国家缴纳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如果是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若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正常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收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以免征)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印花税=计税价格×0.05%,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如果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非住宅类房产的转让需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佣金(买卖双方) 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 9、贴花:5元/套。 10、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11、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2、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赎楼另加费: 13、担保费 担保费=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收费要≥2000元,具体收费多少由房屋所在区决定。 14、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15、赎楼短期借款利息 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 买卖方涉外 16、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一、出售房龄不足5年及满5年不是家庭住房的,按照二手房交易计税金额的1%全额征收。而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调控细则,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将严格按差额的20%征税。 以交易一套130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2010年卖主买房时,价格是40万元,这次是以80万元出售,差额是40万元。按我市现行的总房款1%征个税,需缴纳8000元的个税;而如果按差额的20%征个税,那么这套房需缴纳个税8万元。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光是个税部分,就增加了7.2万元。更何况,二手房交易还有契税、营业税、交易费等其他税费。按照标准来算,这套二手房还要缴总房款3%的契税、5.6%的营业税,两样税加起来是6.88万元。再加上 8万元的个税,这套房子的累计交易税费已经达到了14.88万元,相当于总房款80万元的18.6%。 二、按差额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20%或总价的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可以从低选择。对于房价涨幅很快的房源,无疑是按照总价为基准计算相对划算。 三、根据国务院“国五条”细则的要求,凡是能查询到原值的,都必须要按查验征收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差额的20%,那么在计算税额时,计税价格、原值、契税都好计算。
个人转让房屋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其中契税由买房者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缴纳。 其中,卖房人要交的税为5种。营业税税率为5%,不足5年的住房要全额缴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税。卖房人也可以通过核定征税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暂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执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的不同,税率分别为30%、40%、50%和60%。卖房人也可以选择核定征收的方式,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房以及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随营业税征收,计税金额为营业税的实际缴纳税额。 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应纳印花税=购房金额×适用税率。 买房人要交的税有两种。契税税率为3%,以购房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印花税缴纳方法同卖房人。
1、营业税(税率5.65% 卖方缴纳) 根据(财税[2011]12号)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均应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3、印花税: (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 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 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 80元,共有权证:20元。 所需材料: ⑴地税局需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套(若卖方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套(如果卖方配偶已经去世还需要派出所的死亡证明一份) ⑵房管局需要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原件、新测绘图纸两张,免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如省直房改房还需已购公房确认表原件两份和附表一。 注:房改房过户时需要配偶一起出面签字;若配偶已经去世但使用了其工龄,如果是在房改之后则需要先做继承公证再交易过户;如在房改之前,则应提交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省直房改房还需填写《已购公房确认表》两份并由单位和省直房改办盖章确认,并提交房改原始票据原件。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吉地税发[2006]85号文件规定:由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导致地税机关不能正确计算纳税人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根据我省目前二手房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我省核定征收比例暂按1%执行。 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吉地税发[2006]85号文件规定:对于“自用5年以上”起始时间的认定:以签定合同(协议)、交纳第一笔房款、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时间熟先的原则确定自用生活用房起始时间。 提示:现在对于二手房交易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武汉二手房交易要缴纳(八种):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收益金、登记费、交易手续费。
二手房交易税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卖方 普通住宅2年之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出售公房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5年内, (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免交。 注: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二、二手房交易税费--契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买方 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3%,别墅契税计算方法:4%; 注: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 二手房交易税费--印花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买卖双方 二手房交易印花税税率:0.5% 注: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 三、二手房交易税费--营业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卖方 普通住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5%,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5%,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5%; 别墅营业税计算方法: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5%,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5%; 注:购买时间是否满5年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
个税 营业税 契税
项 目 费 率交税估算价与托管价取高值计税1.契税购买唯一 一套住宅:面积﹤90m2计税价*1% / 面积≧90m2﹤144 m2计税价*1.5%/ 面积≧144 m2计税价*3%购买不是唯一一套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全部按照:计税价*3%2.营业税契税**未满5年面积≧144m2 计税价*5.6% 契税**满5年面积≧144m2 (计税价—原购入价)*5.6%契税**未满5年面积
1、契税 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房子,首套房需缴纳1%,二套房缴纳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缴纳3%,别墅是4%; 2、印花税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营业税 普通住宅:不足2年的房子缴纳房屋总价的5.8%,超过2年(含2年)的,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缴纳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2年),缴纳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别墅:不足2年的,缴纳房屋总价的5.8%,超过2年(含2年)的,缴纳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4、个人所得税 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转让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2、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3、土地登记费:35元/套 4、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5、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6、工本费:38元 7、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8、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征纳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是的。 现在营改增了,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交增值税。 按业主原购入房产的发 票价与现在卖出房产的价之间的差价计算5.5%的增值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征纳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5.5%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1% ,非普通住宅2%,契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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