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法律问题大家好
你提到的问题,其他人也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主要是对如何界定“婚前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认识不清或有误解,可以理解。
其实《婚姻法》十七条、十八条,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非常清楚,只要认真通读几遍就可以完全理解。
以你的情况为例:
“你的父母为你买了套房子准备将来结婚用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的情况,是当然的婚前个人财产(这可以以购房及产权证取得的时间佐证)。
你在感激父母倾尽毕生精力、省吃俭用为你购置了结婚新房的同时,也在为如何维护父母对这所房子拥有的权力(因为毕竟是用父母辛苦一...全部
你提到的问题,其他人也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主要是对如何界定“婚前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认识不清或有误解,可以理解。
其实《婚姻法》十七条、十八条,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非常清楚,只要认真通读几遍就可以完全理解。
以你的情况为例:
“你的父母为你买了套房子准备将来结婚用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的情况,是当然的婚前个人财产(这可以以购房及产权证取得的时间佐证)。
你在感激父母倾尽毕生精力、省吃俭用为你购置了结婚新房的同时,也在为如何维护父母对这所房子拥有的权力(因为毕竟是用父母辛苦一辈子的积蓄)劳心伤神,能够理解。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有很多可操作方式:
1、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用法律形式再次确认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以避免随着夫妻关系存续时间的延长,派生出许多需要耗费精力和唇舌的问题。
2、婚前财产公证虽然解决了该房子的权属问题,但一旦你发生不测,仍不能保证该房子完璧归赵于你父母,这就需要你在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同时,一并做一个遗产由你父母继承的遗嘱公证,这实际就是剥夺了你妻子继承你遗产的权力。
3、取之于父母,还原于父母。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把该房子的所有权人变更为你父母,使他们成为该房子的真正主人,你可以坦然的住在父母是所有权人的这所房子里,而不用担心一旦你的婚姻失败后,女方会借机主张自己对该房子的所有权。
且由于是你父母的房子,你只能通过继承的方式重新得到它。
4、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因此,随着产权证的所有权人从你变更成了父或母,你对该房子的所有权已不复存在。
但由于产权变更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这对于并不不富裕的你们一家,应该是不小的负担。按不赞成采取这种处理方式。
很难做到“既不把房产证过户到父母名下,又不伤女友的和气”,唯一可行的方法是,由你到公证处做一个遗嘱公证,明确在自己发生不测时,房子由父母继承,这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维护父母合法权益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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