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有自谋职业扶持金?
有的。
⑴第一次申请
“4045”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中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同时填写《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申请审批表》和《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审批表》(一);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填写《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审批表》(一)。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即时受理、审查材料、核实营业场地、网上登记备案,于次月5日前将申请者基本信息录入网络系统,报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每月15日前,区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查同意后签署意见,编制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扶持金《人员花名册》和《汇总表》,连同有关材料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全部
有的。
⑴第一次申请
“4045”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中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同时填写《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申请审批表》和《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审批表》(一);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填写《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审批表》(一)。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即时受理、审查材料、核实营业场地、网上登记备案,于次月5日前将申请者基本信息录入网络系统,报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每月15日前,区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查同意后签署意见,编制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扶持金《人员花名册》和《汇总表》,连同有关材料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核,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报市财政部门核拨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扶持金。市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将自谋职业扶持金通过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各区就业服务中心。
区就业服务中心及时拨付至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收到资金后,通知其本人携带有效证件领取自谋职业扶持金,并将剩余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本人,同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注明享受的补贴情况。
⑵第二次申请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审查材料后,于每月30日前报区就业服务中心,区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查同意后签署意见,于次月5日前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其他事宜与第一次申办程序相同。
5、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应提报的材料?
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应提报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本人《失业证》;
2、本人《再就业优惠证》;
3、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许可证。
6、如何办理退费手续?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三年内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中止自谋职业的,可持工商部门或其它许可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失业登记,由区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退费手续,自谋职业终止,由自谋职业就业转为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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