畲族分龙节的来历和习俗、活动?
在风俗习惯方面,客家受畲族影响的事例也很多,这里仅举婚俗、葬俗和妇女不缠足的习惯为例以见其概。
婚俗。曾有学者报道说,“过去的客家女子大多数夜晚出嫁,男家点蒸子或松明火把迎亲,女子婚后第三天即回娘家谓之‘转门’”。 (王增能《客家与畲族的关系》)此类做法也颇似畲民。大概畲族先民即所谓“蛮撩”保留着抢亲的原始婚俗残余,客家先民与蛮撩错居杂处时,所处环境也不安全,遂把作为古代抢亲残余形式的夜晚嫁女做法借用过来了。
葬俗。客家人有所谓“检骨葬”的风俗,其俗在汀州、梅州、赣南,以及与客家相邻的闽南地区都很盛行,其要点是“每至大寒前后,携锄执篓,齐诣坟头,自行开视,如骨少好,则仍安原所,否则检...全部
在风俗习惯方面,客家受畲族影响的事例也很多,这里仅举婚俗、葬俗和妇女不缠足的习惯为例以见其概。
婚俗。曾有学者报道说,“过去的客家女子大多数夜晚出嫁,男家点蒸子或松明火把迎亲,女子婚后第三天即回娘家谓之‘转门’”。
(王增能《客家与畲族的关系》)此类做法也颇似畲民。大概畲族先民即所谓“蛮撩”保留着抢亲的原始婚俗残余,客家先民与蛮撩错居杂处时,所处环境也不安全,遂把作为古代抢亲残余形式的夜晚嫁女做法借用过来了。
葬俗。客家人有所谓“检骨葬”的风俗,其俗在汀州、梅州、赣南,以及与客家相邻的闽南地区都很盛行,其要点是“每至大寒前后,携锄执篓,齐诣坟头,自行开视,如骨少好,则仍安原所,否则检骨瓦婴,挑往他处。
明岁此时,又再开看,’(明、黎愧曾《托素斋文集》)因为重在检骨再葬,所以“有数十年不葬者”。“始葬者不必择地,侯五、六年或七、八年后,乃发扩启棺,检取骸骨贮之罐中而改葬焉。”(《嘉应州志》卷1、卷63)因其葬至少二次,又名“二此葬”;检骨改葬之时必须用于布把骨殖擦干净,称为洗骸,故又称“洗骨葬”。
此俗的来源,以前论者多归之于客家人浓厚的敬祖观念和多次迁徒的历史原因,或归之于争风水。其实这种风俗也是古代荆楚蛮、五溪蛮和百越民族的旧俗,晋张华《博物志》、《南昌史•顾宪之传》、《隋书•地理志下》、宋朝朱辅《溪蛮丛笑》等书都有相关记载。
中原汉人素主入土为安,《周礼》有“禁迁葬者与嫁疡者”之制,客家此俗源于蛮俗和古越俗,是客家先民与包括畲族先民在内的古代湘赣闽粤土著互相融合和同化的产物,可以无疑。妇女不缠足的习俗。过去论者常把客家妇女不缠足归因于客家先民常处在辗转迁徒中,不能没一双大脚。
其实客家妇女不缠足实系受蛮撩风俗影响所致,与之相联系的是客家妇女承担大部分生产事务,或所谓客家人“女劳男逸”的问题。清朝屈大均《广东新语》、昊震方《岭南杂志》以及乾隆((大埔县志‘风俗篇》、《清稗类抄•风俗类。
大埔妇女之勤劳》等论都记载客家妇女内主家事,外承劳务之风俗。此俗成因为何?根据我们的考察,它很可能是百越民族母系社会的遗存。昊永章、刘佐泉教授对此都有所论述。可见无论粤东粤北,客家妇女之勤劳能干,都是历史上受僚蛮风俗影响所致。
闽西、赣南也有相似情况,其原因亦复相似。既然客家妇女承担着这么繁重的生产和生活事务,当然不能作小脚女人,只能作大脚“蛮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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