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分别是什么意思?
中止:(做事)中途停止:刚做了一半就~了. 终止:结束,停止.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执行中止和执行终止 法法 商一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执行 法 商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 , 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 , 待这种情况消失后 , 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法。 商 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中的一项特殊制度 法。商 法 商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 , 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 , 就必须中止执行 法。商 根据 商《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 , 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 法 商第一 , 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全部
中止:(做事)中途停止:刚做了一半就~了. 终止:结束,停止.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执行中止和执行终止 法法 商一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执行 法 商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 , 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 , 待这种情况消失后 , 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法。
商 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中的一项特殊制度 法。商 法 商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 , 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 , 就必须中止执行 法。商 根据 商《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 , 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 法 商第一 , 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法。
商 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 , 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 , 权利人也有权要求延期执行 法。商 申请执行和申请延期执行都是他的权利 法。商 因此 , 在执行过程中 , 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 执行并且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 , 而延期执行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中止执行 法。
商 法 商第二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法。商 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 , 就意味着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可能有错误 法。商 对案外人的异议在审结以前应当中止执行程序 , 本案能否继续执行取决于人民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结果 法。
商 法 商第三 ,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 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法。商 执行程序的双方当事人 , 一方为权利主体 , 另一方为义务主体 , 缺少其中任何一方 , 执行程序就无法进行 法。
商 因此 , 如果在执行过程 中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 , 这就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执行程序 法。商 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死亡 , 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 法。商 有的继承人应当承担义务但却故意逃避拒绝承担 , 则需进行工作 法。
商 不论出现哪种情况 , 都需要一定时间办理 , 因此 , 必须中止执行程序 法。商 法 商第四 ,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法。
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 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 法。商 在执行过程 , 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 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 , 以等待他的权利义务承担人承担权利或者义务 法。
商 法 商第五 , 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商 在执行过程中 , 如果出现上述四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 , 如被执行人突然失踪 , 或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可抗拒的事由 , 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继续进行 , 人民法院均可依法裁定执行中止 法。
商 法 商二执行中止有哪些效力? 法 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 , 中止执行的 ,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 , 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法。商 执行中止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执行程序产生的效力 , 二是对参与执行程序的人的效力 法。
商 执行程序一经中止 , 执行人员在未决定恢复执行程序之前 , 不得进行执行活动;任何一方当事人以及其他参加执行程序的人 , 不得改变执行中止前的财产状况和事实状况 , 如权利人不得自行采取行动向被执行人追索债务 , 被执行人不得自行使用和处分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 协助执行人不得推卸协助执行的义务 法。
商 法 商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 , 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 , 执行中止前的一切执行活动 , 不因执行中止而失去效力 法。商 当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后 , 执行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 , 继续进行 法。
商 中止执行的裁定 , 自执行程序恢复时自行失效 法。商 法 商三哪些情况下可以终结执行? 法 商在执行程序中 , 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 , 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 , 即应停止执行程序 , 以后也不再恢复 , 这叫做执行终结 法。
商 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 , 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终结 法。商 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 , 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程序 , 而是因发生特殊情况而无法或者无需执行 , 不得不结束执行 法。
商 法 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 , 终结执行的情况有: 法 商第一 , 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 法。商 执行开始后 , 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 是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 法。
商 如果这种处分行为确属申请人自愿 , 又不违反法律规定 , 人民法院应准予其撤回申请 , 裁定终结执行 法。商 法 商第二 ,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法。商 生效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根据 法。
商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 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被制作单位或者它的上级领导机关依法撤销 , 执行就失去了根据 , 执行程序当然不能继续进行 法。商 法 商第三 ,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 , 无遗产可供执行 , 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法。
商 在执行过程中 , 被执行人死亡 , 如有遗产的 , 人民法院就执行他的遗产 , 以偿还所欠的债务;如有义务承担人的 , 也应责令承担人完成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商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死亡后 , 既无遗产也无义务承担人时 , 执行工作就无法进行 , 因此应当予以终结 法。
商 法 商第四 ,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法。商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是人身权益案件 , 这类案件中 , 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而产生的 , 与权利人的主体资格不可分离 , 只能由权利人本人享有 , 既不能转让 , 又不能继承 法。
商 所以 , 这些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扣 , 权利人所享有的该项民事权利即告消灭 , 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也随之消失 , 因而应终结执行 法。商 法 商第五 ,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 , 无收入来源 , 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
商 这是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特殊情况 , 只限于公民 法。商 执行共和人有在被申请执行人有偿付能力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法。商 如果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 , 根本无法偿还借款 , 而且又无任何收入 , 无法养活自己 , 又丧失劳动能力 , 即使将来也无法偿还借款 , 执行程序无法进行 , 所以只能终结执行 法。
商 法 商第六 ,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商 这是一条弹性条款 , 是指以上五项规定以外的情形 , 以便人民法院执行时灵活掌握 法。商 在执行过程中 , 只要人民法院认为出现的情形使执行程序无法进行或者没有必要进行 , 就可以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 法。
商 法 商四执行终结有哪些法律效力? 法 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 , 人民法院制作的终结执行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 , 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当事人不得上诉 法。
商 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法 商第一 , 程序上的效力 法。商 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不同 , 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 , 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 , 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 , 执行程序恢复 , 执行工作继续进行;而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 , 执行程序就告结束 , 以后也不再恢复 法。
商 法 商第二 , 实体上的效力 法。商 执行终结后 , 人民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 义务 , 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 , 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 , 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 法。
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