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老板欠我六万工资我暂时扣他车可以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可以选择离开这家私营企业,同时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迟发工资的额外赔偿。或者选择离开这家单位,把工资结清算了。说实话,公司没钱发工资是很正常的,现在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比较多。我们也要学会理解公司,多...全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可以选择离开这家私营企业,同时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迟发工资的额外赔偿。或者选择离开这家单位,把工资结清算了。说实话,公司没钱发工资是很正常的,现在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比较多。我们也要学会理解公司,多点理解嘛。
如果公司是故意不发工资,那么就是恶意欠薪了。根据以上条款,你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顺便说一句,因为国家也不愿意看到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少了,就业就会更困难。所以对于一般的经营困难的企业,我们要多点感恩,毕竟这个企业为你提供了工作的机会。
就算仲裁,劳动部门也会建议员工放弃经济补偿的权利。恶意扣押他人车辆也是违法的,不推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