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给看守所的犯人写信可以收到信件吗
写信那肯定能收到,这是人的基本权利,看犯人的话得看看守所的规定还得申请,有可能3个月一次或者半年和一年不等,具体的你得和看守所核实 对你有用请点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全部
写信那肯定能收到,这是人的基本权利,看犯人的话得看看守所的规定还得申请,有可能3个月一次或者半年和一年不等,具体的你得和看守所核实 对你有用请点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具体的只能给你复制法律条款你看下,希望对你有帮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