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么才知道我有没有生育险我在深圳单
社会保险均具有法定强制力,主要包括五大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参保缴费。具体实施情况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工作(或缴费)满1年;
(二)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三)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津贴:按本人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按医院发票的金额支付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平产生育的,生育医疗费总额不得超过600元;剖腹产的,生育医疗费的总额不得超过...全部
社会保险均具有法定强制力,主要包括五大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参保缴费。具体实施情况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工作(或缴费)满1年;
(二)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三)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津贴:按本人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按医院发票的金额支付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平产生育的,生育医疗费总额不得超过600元;剖腹产的,生育医疗费的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一胎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的生育医疗费不得超过500元。
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三)疾病医疗费: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5种疾病的,其医疗费凭病历和医疗费用发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流产或婴儿出生后死亡,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实行定点医院生育。女职工应当在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医院生育,有职工医院和特殊情况的除外。
女职工生育后,由本人或企业持女职工身份证、生育证、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流产证明、病历、生育费用发票等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费和疾病疗费。
怀孕7个月以上的,可以预领生育津贴。
以上几个方面只是一个大概,具体规定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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