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什么理由来辞职在工厂做一个月
你只需要提前30日辞职即可。另外,我国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这属于禁止性强行性的规定,如果超过,不论任何理由都是违法行为。
关于提前三十日辞职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法理界的一个争议问题,就是第三十一条是一个授权条款还是义务条款。
就是说,如果是劳动者的一项授权(法理上称为“预告解除权”),那么,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利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就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同时,劳动者也不因为解除合同而承担违约责任。
反之,如果是一个义务...全部
你只需要提前30日辞职即可。另外,我国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这属于禁止性强行性的规定,如果超过,不论任何理由都是违法行为。
关于提前三十日辞职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法理界的一个争议问题,就是第三十一条是一个授权条款还是义务条款。
就是说,如果是劳动者的一项授权(法理上称为“预告解除权”),那么,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利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就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同时,劳动者也不因为解除合同而承担违约责任。
反之,如果是一个义务条款,那么,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要承担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同时劳动者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对于该条款的说明,显然这是一个授权条款,是一种劳动者的辞职权(是劳动者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从法理上说,对用人单位是不太有利的,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劳动法这样的“预告解除权”仅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不适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是,我国是通用于两种性质合同的。从你的角度是非常有利的。就是说,你只要提前30日辞职,就不承担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扣你的钱,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机关投诉(如:劳动监察大队、支队、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
如果劳动行政机关不作为,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前劳动仲裁。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意,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
注意: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但是,我建议你先寻求劳动行政部门救济,这样既省钱又省时间和精力。
1违约金是什么?是就业协议里的,还是劳动合同里的?
如果是就业协议里的,且当地也没有规定这个就业协议什么时间失效,则可能还是要交。
如果这个是劳动合同里的,则先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以下四个地方:上海、安徽、浙江、江苏,规定了只有特殊待遇、有保密义务才可约定违约金。所以,如果你在这几个地方但又没有这些,则违约金本来就是不对的。
缴纳社保保险,不是你人到公司,第二天就可以办好的,关键是看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办,如果错全部在公司,则可以作为违约金不交的理由之一,但不是一定能成功,如果错不是全在公司,那就更没理由了。
你的试用期,如果当地对你这样期限的合同(比如一年)是可以签3个月的,则合理合法。
按你这样的,如果报到证上是7/15-8/15报到,企业完全可以从7/15起计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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