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型人格的诊断,目前尚难有完全一致的标准,但有关研
究人员拟订的下述标准,值得使用时参考。这些标准是:
①对批评的反应表现为愤怒、羞愧,或深感耻辱(尽管不一
定当即表露出来);②喜欢指使他人,要别人为自己服务;③过
分自高自大,对自己的才能夸大其辞,总希望受人特别关注;④
坚信他关注的问题是世界上独有的,仅能被某些特殊的人物了解;
⑤对无限的成功、权力、光荣、美丽或理想爱情,存有非分的幻
想;⑥认为自己应享有他人没有的特权;⑦渴望持久的关注与赞
美;⑧缺乏同情心;⑨有很强的嫉妒心。
上述特征必须具备其中
五项以上,方可诊断为自恋型人格。
自恋型人格有“极端化”、“理想化”和“自我中心”三大
特点,因而要治疗这类人,首先就要从这三方面入手———特别
要解除其自我中心观。
必须使自恋型人格的人懂得:世界上既没
有完美无缺的事情,也没有十全十美的完人。 因此,凡事追求“极
好”或“极端理想”,不仅不可能,还会使自己最终一事无成。
一个人要想有所获,就必须有所失。
懂得了这个道理之后,他们
的自我中心观和极端主义、理想主义等,就会逐步被淡化。
其次要让自恋型人格者学会爱的艺术。国外有人认为,幼儿
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爱”的原则,成熟的爱则遵循“我被爱
因为我爱”的原则,自恋型人格的爱就像幼儿的爱,是不成熟的,
往往认为“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
因此,要使他们摒弃那种幼
儿式的“爱”原则,转而接受成熟的“爱”原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