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爱问首页 爱问商城
首页 生活 购房置业

请问我的名字能不能写在房产证上

我现在已经买完房了 买的是经济适用房 当时是用我朋友的名字买的 我是外地的 房子在今年6月份交房 不知道现在房产证办没办下来 请问我现在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可不可以 还来得及吗 具体有哪些程序 谢谢

现在不可以。 除非在交付5年之后再办理过户,或是你能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那么现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必须是房产证发放的前提下。 以你目前的情况看,比较难办。 最好的办法是你先和你的朋友签订一份比较稳妥的协议。

现在不可以。 除非在交付5年之后再办理过户,或是你能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那么现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必须是房产证发放的前提下。 以你目前的情况看,比较难办。 最好的办法是你先和你的朋友签订一份比较稳妥的协议。收起

2005-01-18 17:56:32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如果你的房屋产权证没办成你朋友的名字,那么你还可以从新办理,如果已经办好了,那么你就得从就办理,费用另付。属二手交易。

如果你的房屋产权证没办成你朋友的名字,那么你还可以从新办理,如果已经办好了,那么你就得从就办理,费用另付。属二手交易。收起

2005-01-19 10:42:04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你本身不具备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你可以跟你朋友私下定一份协议,然后再去公证。

你本身不具备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你可以跟你朋友私下定一份协议,然后再去公证。收起

2005-01-19 09:12:54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1。象你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实际如果有关部门知道后可以查处你的!因为你朋友才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的,而你没这个资格!不管现在办没办下来! 2。你想房产证...全部

    1。象你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实际如果有关部门知道后可以查处你的!因为你朋友才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的,而你没这个资格!不管现在办没办下来! 2。你想房产证是你的名字的话,须到房产证日期过五年经过户手续,还的交纳一定的费用! 3。
  不知你同你朋友的关系如何!我不是在对你们的关系评价!你要同他有个协议等类似的书面证明,还有5年呀!而我们这里马上要改为10年后才允许买卖!到时候不管你有没有户口也没关系! 4。  目前就是你有户口也不行,必须你在当地取得正式户口5年以上! 你看以下资料吧! 购买者必须具备4项条件   【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未取得资格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解读】2001年初,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购买者条件须向社会公示   【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申请人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解读】本市已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公示制度,申请人及其配偶姓名、核准盖章单位、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高总价等情况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被举报的,批准其购买资格。
       满一定年限方可按市价出售   【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解读】北京规定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才能按市场价出售,出售人须按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出售后不得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  新政策将于本月20日起执行。
   。收起

2005-01-18 23:43:03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物权是允许设定共有权的(但不是你说的加名字,而是申办《房屋共有权证》),可问题是: 1、你和你的“朋友”是什么关系?夫妻关系随时可以申办《房屋共有权证...全部

    物权是允许设定共有权的(但不是你说的加名字,而是申办《房屋共有权证》),可问题是: 1、你和你的“朋友”是什么关系?夫妻关系随时可以申办《房屋共有权证》。 如果不是,请看第二个问题。
   2、购房合同是以谁的名义签订的? 如果购房合同上没有你的签字,那么问题回答完毕:不行。   如果购房合同上有你的签字,那么请看第三问题。 3、你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已由登记部门审结完毕? 不论是否审结完毕,都可以凭合同申办《房屋共有权证》。
   申办程序: 需要填写房屋共有权的持证协议,约定:谁拿《房屋所有权证》;谁拿《房屋共有权证》;共有权的类型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收起

2005-01-18 16:56:40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不行!!

不行!!收起

2005-01-18 16:37:55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我哥以我名义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如...

哎,在这里提出来了,显然是没有办法做婚前财产公正手续的!...

请问,已经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

不可以。 除非你的第一套经济适用房仍然没有达到住房面积标...

更多相关问题

相关栏目

加载中...

提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 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