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的问题我是沈阳市法库
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劳社发[2008]18号
二、缴费标准和办法
1、用人单位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做实个人缴费记录
2、因没有进行参保登记或参保后没有到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核定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造成个人缴费记录不实影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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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劳社发[2008]18号
二、缴费标准和办法
1、用人单位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做实个人缴费记录
2、因没有进行参保登记或参保后没有到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核定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造成个人缴费记录不实影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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