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于1997年去世,之后单位房屋进行房改,以我亲戚生前工龄及其夫工龄合并计算购得房改房,现请问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谢谢!
(1)由于此房产是你亲戚去世后所得,自然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自然终止(现实生活中男方都可以再娶,符合法定程序),故与去逝的前妻无关,算不上为共有财产。如果产权证属名为其夫一人,那么应算其夫一人的私有财产。
当然在你亲戚去逝时,如果当时其名下有房产、有价证券等等产权,那么其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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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此房产是你亲戚去世后所得,自然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自然终止(现实生活中男方都可以再娶,符合法定程序),故与去逝的前妻无关,算不上为共有财产。如果产权证属名为其夫一人,那么应算其夫一人的私有财产。
当然在你亲戚去逝时,如果当时其名下有房产、有价证券等等产权,那么其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2)另对于其夫而言,对于所购房产,在其去逝后,只要是直系亲属,均有继承权,除非其夫去逝后立有遗嘱,那就按遗嘱去办,否则,其子女在其父亲去逝后是享有继承权的。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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