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有权要求行政相对人对违章房屋进行拆除吗?
所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 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 罚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适用主体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 权的组织,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 政处罚的适用条件有: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 客观存在;适用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 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行政处罚就是合法的,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中...全部
所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 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 罚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适用主体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 权的组织,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 政处罚的适用条件有: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 客观存在;适用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 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行政处罚就是合法的,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 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 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在本案中,根据农村土地的管理办法,吴某未经 批准擅自在自家责任田旁动工建房,国土资源局有权进行劝告和制止 及强制拆除。吴某在地基被拆除后仍然突击抢建,为违反法律的行为, 存在处罚的前提;处罚的主体为负责土地管理的国土资源局,具备主体 资格;适用对象为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吴某,符合对象要件;且该处罚尚 处在一般行政处罚的两年期限内,故该行政处罚是具有合法性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项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该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土局有权责令行政相对人拆除违章建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