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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7 15:47:53
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1.原发疾病为恶性病如淋巴瘤或肺癌等淋巴结转移所致者,进行化疗和放疗,或两者联合治疗。(1)化疗:先采用氮芥(10mg/次)静脉推注或半身阻断治疗,使症状减轻、肿块缩小后再放疗,或已确诊为霍奇金病者选用MOPP或ABVD方案,非霍奇金淋巴瘤用ABCOP方案,小细胞肺癌用VP-16+PDD方案等化疗。 (2)...[展开]
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1.原发疾病为恶性病如淋巴瘤或肺癌等淋巴结转移所致者,进行化疗和放疗,或两者联合治疗。(1)化疗:先采用氮芥(10mg/次)静脉推注或半身阻断治疗,使症状减轻、肿块缩小后再放疗,或已确诊为霍奇金病者选用MOPP或ABVD方案,非霍奇金淋巴瘤用ABCOP方案,小细胞肺癌用VP-16+PDD方案等化疗。
(2)放疗:有些病例报道仍用放疗方法,一般开始用大剂量2~4次,每次300~400Gy。以后改为150~200Gy/d,总量为3000~5000Gy。放射剂量决定于恶性细胞类型。
(3)放疗+化疗联合效果好:一般氮芥静脉冲注(5~10mg/2~3d)1~3次,接着局部放疗,再联合化疗方案化疗4~6周。 2.良性疾病致上腔静脉阻塞者采用手术切除病变或松解阻塞压迫。
恶性肿瘤阻塞者不适合手术治疗,若放、化疗无效,可做腔静脉分流术,但难度大,有风险。3.对症治疗,给予吸氧,限制钠盐和液体入量,适当利尿缓解症状,或给予较大剂量的皮质激素缓解症状。对疑有或为防止血栓形成,给予适量抗凝剂,肝素或双香豆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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