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读后
根据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坚决纠正用公款送礼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包括违规借用车辆)等行为,促进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整治公款送礼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全部
根据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坚决纠正用公款送礼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包括违规借用车辆)等行为,促进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整治公款送礼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配合。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直纪工委、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具体承办,各单位纪检组负责牵头抓总协调。
主要任务与具体分工如下:
(一)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纯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交往行为。
组织实施单位:市纪委、市财政局
责任人:贺公民、罗春耀
配合单位:市直工委、市审计局
(二)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
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等手段,坚决整治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烟花爆竹、年货等节礼的问题,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
组织实施单位:市纪委、市直工委
责任人:贺公民、廖激扬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三)整治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和受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包括违规借用车辆等)的行为,遏制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现象。
组织实施单位:市纪委
责任人:贺公民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工委
(四)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抓紧制定关于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严肃财政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公款送礼经费来源渠道,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构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组织实施单位:市纪委、市财政局
责任人:贺公民、罗春耀
配合单位:市直工委、市审计局
三、工作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谋划部署(2014年1月10日前)。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调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人,加强工作的统筹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审核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2014 年3月10日前)。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采取有力措施,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专门进行研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制度,抓好落实。
要明确单位内部的承办科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开展自查和监督,认真做好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须于2014年3月10日前,向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上报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和2013 年度礼金礼品登记上交情况。
(联系人:龙泉峰,联系电话:8866751,传真号码8866914)。
(三)督导检查(至2014年4月底)。1、配合“三公经费”控制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于1月中旬选择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开展公务接待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特别是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借用车辆等情况的重点检查;2、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整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高消费等暗访工作,加大对部分单位办公场所、高档酒店、休闲农庄、私人会所、市直单位定点接待场所暗访力度,重点检查收送礼金礼品情况。
此外,市纪委将受理电话举报(0734-12388)和信件举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明察暗访和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评估(至2014 年5月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并向本单位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应于 2014 年5 月2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将组织力量通过资料分析、现场检查、座谈了解、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为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成立市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由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贺公民召集,市直工委廖激扬、市财政局罗春耀、市审计局许常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办公室成员为上述单位承办科室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各地也要设立相应协调机构或工作机构,明确具体人员。工作中要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加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内部简报刊物等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廉洁从政等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大典型问题通报力度,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纯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交往行为,为有效遏制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腐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门整治,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要坚持开门整治,在本单位或者新闻媒体上公开整治方案,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查处的典型问题应及时上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并将其作为开展此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评估依据。市纪委和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组织检查督导,并对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工作进展较为迟缓、工作不够扎实的地方和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