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考出租车上岗证在那里报名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办理指南
(适用于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事项名称: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事项编号:X1626-4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适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自然人
受理地点:宁波市出租车服务中心3号窗口(鄞州区邱隘镇后殷村)
受理时间: 工作日8:45~16:45
咨询电话:0574-87498356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路运...全部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办理指南
(适用于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事项名称: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事项编号:X1626-4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适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自然人
受理地点:宁波市出租车服务中心3号窗口(鄞州区邱隘镇后殷村)
受理时间: 工作日8:45~16:45
咨询电话:0574-87498356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责任处室: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驾培科、审批科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406号)第九条;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3。《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
4。
《宁波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管理办法》;
5。《关于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甬交法【2006】453号)。
获取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条件:
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1。
取得公安部门的《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应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暂住一年以上);
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实际驾驶汽车三年以上;
3。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
获取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出租车服务中心3号窗口:
1。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详见附录B);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1年以上暂住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4。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即《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5。
1寸脱帽正面彩照4张。
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回应时间:即办或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审查
申请人应:
1。到符合资质条件的驾培机构参加培训学习;
2。参加运管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
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审批部门应:
1。对考试合格申请人制作从业资格证件。
回应时间: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8日内
决定或提交上级部门决定
1。 由出租车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从业资格证件送达申请人。
回应时间:自审查结束起2个工作日内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
所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及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即《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经历证明》)都应是原件(其中《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审核后返还);
2。所提交的复印件资料证明都应使用A4纸;
3。
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许可的,申请人在出租车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取得《宁波市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学员证(兼准考证)》后,须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正式参加培训,面试不合格的可在180日后重新预约面试时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