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呆了四天,得出这一结论,根据如下:一,3月29日,一外地妇女到产...[展开]
在那呆了四天,得出这一结论,根据如下:一,3月29日,一外地妇女到产科生小孩子,羊水已破,可是只带了300元,亲人要求先做手术被拒绝,可怜的产妇一路流血走出医院;二,同室一新丰妇女,住院动手术,被告知要等三天,这三天之中,共做各项检查46顶,准备做手术的8000元用去6800,检查项目我记住的有:艾滋排查;甲————丁肝排查;大小便检查;验血共做了12项!!!三、手术前,每个病人的家属都被要求签字同意,这正常,可有一份内容是,要你同意输血,并且同意输血所可能感染的艾滋等12种疾病不要医院负责!天啦,谁还敢输血!四、四天内被收停车费23元(摩托车)!!结论:丧尽天良的粤北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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