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有二个问题: 1.以前的房主是电力局的,他的这套房子那时候是他们单位集资建房(但房产证上的产别是属"私有") 现在已办好了产权过户手续, 这样还会有其它问题存在吗? 2.关于用电问题,因以前的房主在电力局工作,他在住的那段时间没有交电费(没有产生电费,据了解是从外面公用路灯接了一条线过来的)当时买房时我不太清楚这件事,这个问题存在以后如果被电力局发现了,这个责任属于原房主还是我?烦请详细说清其中的法律知识!谢谢
好呀好呀 1.有房产证就没问题 2.先用了再说,到时让你交,他又不知道基数,凭什么交呀,即使要补,也没补的依据,只能意思意思
好呀好呀 1.有房产证就没问题 2.先用了再说,到时让你交,他又不知道基数,凭什么交呀,即使要补,也没补的依据,只能意思意思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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