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査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 权:(1)根据工作需要,进人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2)依法查 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3)记录、录音、录像 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保守有关 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2)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査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 权:(1)根据工作需要,进人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2)依法查 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3)记录、录音、录像 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保守有关 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2)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