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2016-09-10 15:50:15
安装改造单位在施工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 在锅炉安装改造施工前,安装改造单位应按照《条例》履行告知义务;
(二) 自觉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积极配合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按照《条例》和《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所实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三) 发现锅炉受压元(部)件...[展开]
安装改造单位在施工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 在锅炉安装改造施工前,安装改造单位应按照《条例》履行告知义务;
(二) 自觉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积极配合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按照《条例》和《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所实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三) 发现锅炉受压元(部)件存在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安装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 对安装改造的施工质量负责,并及时做好有关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记录工作,
妥善保存锅炉资料和见证材料,在竣工验收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完整移交给锅炉使用单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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