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商品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装修应注意什么问题?
消费者应做到:事前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选择讲信誉的开发商;不受广告诱惑,不轻信销售商的口头承诺;注意查验房屋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确保购房后能取得产权证;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规范文本》签订购房合同;注意合同中商品房的销售特征、建筑面积、价格、相关费用、保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不要轻易预付定金给开发商;发现实测面积与产权证标注的面积不一致,应及时提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公正计量行”鉴定验证。...全部
消费者应做到:事前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选择讲信誉的开发商;不受广告诱惑,不轻信销售商的口头承诺;注意查验房屋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确保购房后能取得产权证;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规范文本》签订购房合同;注意合同中商品房的销售特征、建筑面积、价格、相关费用、保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不要轻易预付定金给开发商;发现实测面积与产权证标注的面积不一致,应及时提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公正计量行”鉴定验证。
不论是对于收入相对较低的工薪阶层,还是收入较高的小康型或富裕型人群,购买一处称心如意的住宅均算不得是小事,因此购房者都会左看右看,经过三番五次的对比之后,才会仔细地挑选决定。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对建筑业的一些规定不十分清楚,以致于在购买时会吃一些亏,为了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我们网站提供了这一板块,分期介绍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本期介绍的是建筑面积计算与公共面积分摊。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2002]7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和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图上标注尺寸)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二、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三、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房屋层高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
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二)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四)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五)变形缝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六)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
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七)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八)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九)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四、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
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五、本通知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及签订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新华网
(一)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对开发商的主体资格及所购房产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包括:
1。
查看开发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审查出卖方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资格,此外购房者应重点审查该房产项目的开发主体与销售主体是否一致,该房产项目是否存在项目转让等。
2。购房者应对所购房地产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
期房预售:
根据现有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仍应具备以下法律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现房现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及其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房(即已竣工验收完毕且依法取得所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具备以下法律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开发商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即“大产权”)、房管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所以,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上述法律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不要轻易地相信开发商所谓:“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销售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的“承诺”。
(二)购房者在签署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1。对购房者所购房产的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及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等要求开发商作出明确的约定。
此外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将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使用面积、使用率(或得房率)等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等事项;
2。购房者就所购房产的计价方式与价款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选择按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单元)或使用面积等进行计价结算。
3。购房者关于所购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方式(仅限双方选择了按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计价方式的),本律师建议你选择《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2选项;
在此本律师提醒购房者应注意的是某些开发商在本条1选项中约定了“按房屋产权证面积进行结算”等方式,而关于房屋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率及处理方式一概不予约定。
这样购房者有可能面临着以后需要补交巨额房屋差价款的风险,同时开发商也单方面剥夺了购房者对巨大面积误差率产生后的解约权;
4。买卖合同应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及交付标准,并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特殊原因”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比如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或其他卖方不能控制的事件等作为开发商可以延期交房的“特殊原因”;
5。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开发商关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包括:市政水、电、气、暖、电梯、会所、学校等)正常运行的承诺及违约责任;
6。建议购房者关于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外墙面、命名权(小区的命名权)使用权及收益权与开发商进行明确的约定;
7。
此外根据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二十条的规定,购房者可以就买卖合同未尽事宜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以作为合同附件。
一、设计更充分
很多消费者认为装修设计是一个很简单的事,但是,一套设计方案从开始策划到最后确定,至少需要两周的时间,所以,如果房主打算过了春节装修,那么,最好利用好春节前这段时间,和设计师把方案敲定,这样过了春节就可以施工了。
如果房主比较忙,可以拨打热线咨询电话,享受有的装饰公司推出的设计师上门服务。
二、材料准备更充分
定好设计方案,只是完成了装修工程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选定主材了。
如果能叫上个懂行的人利用春节前的时间陪房主到建材超市去确定主材的品牌、型号、价位、颜色、造型等,这样在春节后的施工过程中,房主就不用为选主材费心了。
三、间歇性施工好处多
很多消费者认为春节前施工,春节期间还要停工一段时间,这样做太麻烦。
其实,这种间歇性的施工是有好处的。首先,室内干燥、温度也适合装饰施工、比起春夏施工、来年供暖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减少;其次,因为装修先做的是木工部分。节前完成木工工程,放置二十天左右有助于把隐性的问题暴露出来,例如材料伸缩变形等。
当春节后再上油工就减少了变形的可能,只需把问题调整过来,就可迅速施工了。
四、年末买建材更省钱
年末很多建材商为了清除库存,大部分商品都打折促销,就这个机会购买主材可以省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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