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了一套新房总价是55万,首付要16万元。当时交了1万元定金,定金协议上写的是交首付的时候1万定金会抵作首付款。让一个星期之内去交首付。我在第六天的时候只用再交15万的首付就可以,那1万定金就变成了首付款。
交完首付款后售楼员为我们办理了房产备案,备案完后拿出合同让我们看有没有什么问题,然后签字。
因为我们要办的是组合贷款,他在合同上写的是银行商业贷款,所以我们没有签字。
之后要到房产局变更,变更期间开发商打电话让我们问一下组合贷款公积金管理处是不是可以给办理。如果不行就没必要改备案了。我们去咨询后说因为不是本地户口所以不能以首套房三七贷来办。只能五五贷。
五成首付压力太大所以我们现在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如果是这样我们的钱能退回来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