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
10多年来,杭州市政府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保障体系不够清晰
杭州从原来“六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到目前的“四位一体”体系,由于不同种类的保障性住房依循的政策和分配制度不同,在缺乏住房保障顶层设计下,形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源整合的体制障碍,普遍感到资金打通使用难、政策打通难。 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体制大多出自于三种导向:一是目标导向,即按照上一级政府布置的任务或本级政府安排的计划来制定相应的政策,以期达成既定的目标;二是问题导向,即根据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现有政策或推出新政策以解决...全部
10多年来,杭州市政府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保障体系不够清晰
杭州从原来“六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到目前的“四位一体”体系,由于不同种类的保障性住房依循的政策和分配制度不同,在缺乏住房保障顶层设计下,形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源整合的体制障碍,普遍感到资金打通使用难、政策打通难。
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体制大多出自于三种导向:一是目标导向,即按照上一级政府布置的任务或本级政府安排的计划来制定相应的政策,以期达成既定的目标;二是问题导向,即根据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现有政策或推出新政策以解决问题;三是操作导向,即在合理性和操作性之间更倾向于操作性,以建立更具有操作性的建设管理体制。
在这三种导向的影响下,现行的体制总体上说是自下而上,由局部到整体构建起来的,在解决细节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整个体制的系统性存在明显的缺陷。
2.保障需求不够明确
目前,杭州市建设部门在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主要参照以下依据:一是上级部门下达必须完成的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各区、县 (市)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级建设主体主动申报的年度建设计划,三是各项目用地、前期等实际情况。
上述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参照依据都是从建设部门角度出发,没有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即从需求角度出发来建设保障性住房,导致按照计划建设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供给与需求相脱节、资源缺乏统筹性等现实问题。
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访谈来看,实际工作中存在保障安居工程供给与需求相脱节,从而造成一些保障性住房空置的情况。
3.规划管理缺乏保障
杭州市虽然出台了《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用地做了总量要求,但由于与城市规划衔接不够和形势变化较快等原因,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一是保障对象动态变化,缺乏科学预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对象的规模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概念,且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优化调整当中,因此难以对保障性住房的规模进行中长期的科学预测,无法指导保障性住房在空间用地上的安排。
二是体制尚未理顺,规划权威性有待加强。目前萧山区、余杭区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等基本由区一级实施,在规划的衔接和实施方面存在协调难、落实难等问题。例如,2006年在杭州市居住区发展规划中确定的萧山区、余杭区各有2平方公里的保障性住房区块用地至今未有实质性启动。
三是主城区用地紧张,副城组团建设缓慢。随着主城区发展的成熟,可开发建设的用地空间愈来愈紧张。相对于主城区,副城组团设施配套建设不够,区域用地条件,交通、市政配套建设等实施缓慢,难以达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基本要求。
另外,由于杭州市城市化发展迅速,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量大,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存量少、指标缺、征地难,更加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困难。
4.综合配套设施滞后
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杭州市绝大多数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址在城市边缘,如:北景园、三墩都市水乡、丁桥大型居住区等,这种建设模式虽然带动了城市人口空间转移,缓解了城市中心的居住压力,但也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从而影响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效供应。
通过对市区一些经济适用住房住户的访谈,普遍反映的问题是城市生活配套设施不足。而这些经济适用房小区的规划中已经有城市生活配套设施的规划,如:丁桥大型居住区就正在建设一座三级甲等医院。这些城市生活配套设施对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具有重要的影响。
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不仅会影响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还会面临着将来住户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5.项目资金来源单一
目前,杭州市大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主要依赖财政调拨和银行贷款来筹集建设启动资金,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6月发布的《杭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以上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以上提取;(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3)市、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特别是保障资金不足的地方,要加大财政预算专项支出;(4)直管公房出售、出租以及拆迁补偿资金的结余部分;(5)社会定向捐赠资金及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在当前严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和从紧的货币金融政策背景下,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面临着严重的“融资难”问题。根据杭州市建委于2012年5月期间开展的摸底调查结果,杭州市主城区共有 154个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存在融资压力,总计282亿元融资缺口,其中:廉租住房存在11亿元融资缺口,公共租赁住房存在37亿元融资缺口,经济适用住房存在83亿元融资缺口,拆迁安置房存在151亿元融资缺口。
6.保障模式创新不足
现行杭州市保障性住房主要采取的是实物分配形式,这种方式虽然也能有效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但在分配过程中难免出现暗箱操作、冒名顶替、依靠裙带关系等问题。且供给方补贴易产生低收入者聚落,容易导致社会阶层在空间上的分化与隔离。
特别是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布局,使得收入低的住户被迫搬到郊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以至于买房后经常出现“东城上班,西城居住”的情形。这不仅加大了他们的生活成本,而且根据空间失配理论,这些低收人阶层由于远离城市中心的就业机会,将导致更加贫困。
为更加有效解决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难问题,同时规避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等弊端,杭州市应适时借鉴其他城市经验,逐渐减少政府主导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力度,同时通过购买市场闲置用房或商品住宅来增加住房保障房源,逐步由供给方补贴转向需求方补贴,实现住房困难家庭可根据自己需要就近选房,从而避免了生活不便、来回奔波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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