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车位费的性质?
业主在小区内的车位停放车辆,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一定的车位费,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出具的收费单据中往往只注明收取的费用为"车位费",业主对车位费包含的内容并不清楚,对于车位费的含义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2012年《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2012年济南市《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涉及车位的收费包括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车位场地使用费。 停车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停放车辆提供服务,业主因此而支付的对价,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车位租赁费是指...全部
业主在小区内的车位停放车辆,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一定的车位费,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出具的收费单据中往往只注明收取的费用为"车位费",业主对车位费包含的内容并不清楚,对于车位费的含义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2012年《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2012年济南市《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涉及车位的收费包括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车位场地使用费。
停车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停放车辆提供服务,业主因此而支付的对价,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车位租赁费是指业主通过与车位出租单位合同约定,承租车位而向车位出租单位支付的车位租金。
车位场地使用费是指业主在没有属于自己所有的车位停放车辆的情况下,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而交纳的场地使用费用。可见,车位租赁费和车位场地使用费并不包括向业主停车提供服务的费用,仅仅指租赁车位或停车场地的费用。
在业主自己所有车位的情况下,业主停放车辆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的车位费仅指停车服务费。对于没有自己所有车位的业主,其一般通过租赁建设单位所有的车位,交纳车位租赁费停放车辆,或者在利用建筑区划内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划出的车位停放车辆,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
在这两种方式下,一般是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车位进行管理,一并收取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或车位场地使用费。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济南市《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4条的规定,业主交纳的车位场地使用费之中是包含停车服务费的,业主无需另行交纳停车服务费。
此外,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车位、车库不得另行收取物业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