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生病用药要注意什么?
新妈妈生病用药原则
1、在同类型药物中,尽量选用对母婴危害较少的药物,如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能引起婴儿听神经损害,可改用青霉素类和其他毒副作用较少的抗生素。
2、尽量减少联合用药,减少辅助用药。
3、在哺乳后立即用药,并适当延迟下次哺乳时间,有利于婴儿吸吮乳汁时避开血药浓度的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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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妈妈生病用药原则
1、在同类型药物中,尽量选用对母婴危害较少的药物,如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能引起婴儿听神经损害,可改用青霉素类和其他毒副作用较少的抗生素。
2、尽量减少联合用药,减少辅助用药。
3、在哺乳后立即用药,并适当延迟下次哺乳时间,有利于婴儿吸吮乳汁时避开血药浓度的高峰期。
4、抗生素类:四环素、内服红霉素、氯霉素等抗生素在乳汁中排泄量不大,但却能不同程度地引起新生儿的不良反应,新妈妈哺乳期应禁止服用。
5、碘胺类:碘胺类药物属弱酸性,不易进入乳汁,但由于新生儿肝脏解毒功能差,可引发溶血性贫血,新妈妈尽量不要使用。
6、中枢抑制类: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地西泮、甲氯丙酯(安宁)等,这类药物进入乳汁,常可引起新生儿嗜睡、体重下降,甚至虚脱。
7、吗啡类:6 个月内的新生儿对吗啡类镇痛剂最为敏感,可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等严重反应,哺乳期新妈妈应该禁用。
8、其他碘化物或放射性碘剂、硫脲嘧啶、香豆素类药物、麦角制剂以及甲苯碘丁脲、阿托品等对新生儿的健康都有影响,新妈妈应尽量避免。
当你要服用以上药物时,应暂时停止哺乳,改喂奶粉,待病情好转,停药后数天才可以恢复哺乳。 若不能证实乳母用的药物对新生儿是否安全,为了保险起见,也最好暂停母乳喂养,或在不影响疗效的前提下更换药物,确保新生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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