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问题请问:湖南某
视同缴费年限从1968年参加工作时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被连续计算的工龄,其连续工龄被视同为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如企业职工1998年前未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被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等,均可称为视同缴费年限。
工龄有关政策规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动部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建立个人帐...全部
视同缴费年限从1968年参加工作时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被连续计算的工龄,其连续工龄被视同为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如企业职工1998年前未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被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等,均可称为视同缴费年限。
工龄有关政策规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动部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建立个人帐户见:
湘政发[1995]18号
湘政发[199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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