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审批权限是怎样评定的?
差*** 2016-08-17 17:38:51 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审批征 地数额的权限。 征用耕地、园地1000亩以上,其他 土地2000亩以上者,由国务院批准;征用直辖市郊 区的土地,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50万人口 以上城市郊区的土地,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审查,报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其他地区耕地、园地 3亩以上,林地、草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 上,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批准;在上述限额以下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