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新医改?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医药卫生事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医药卫生体制深层次的一些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并出现一些新的问题:(1)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约70%的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市,其中优质资源又多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机构资源严重不足。
约11%的行政村没有村卫生室,加之服务能力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农村和城市之间差距不断加大,群众不能方便及时地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 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新医改之前仍有2亿多城乡居民没有被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力度不强,受益水平比较低,不能有效地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各项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居民疾病风险没有得到全面和充分的控制。(3) 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质弱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依靠“以药补医”、“以医养防”,出现了重经济收益、轻社会效益的“趋利”问题,扭曲了服务行为,加重了患者负担。
(4) 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价格虚高。 医药产业集中度低,流通环节过多、经营费用高,低价药品生产难以为继,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严重误导群众,药品安全存在严重风险和隐患。
“一药多名”现象较为严重,存在开单提成、虚高药价、不合理用药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5) 中医药发展滞后,服务领域逐渐萎缩,特色与优势逐步淡化。 中医医院普遍存在中医治疗率低、危急重症就诊率低、中草药使用率低等现象。
中医药人才短缺,人才培养机制不适应中医事业发展的需要。基础研究滞后,研究方法缺乏创新。
为了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群众的疾病负担,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为了应对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环境变化等,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为了解决医药卫生领域长期以来形成和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了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国家决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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