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可以接受吗?
不*** 2016-03-31 13:19:53 举报
答:虽然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着其与养父母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养子女因此丧失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但《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见,生父母对养子女进行赠与时,养子女完全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