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宽松经营模式如何实施?
要放宽注册登记和经营服务范围的限制,为其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凡符合合作组织基本标准和要求 的,均应注册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利性合作组织的登记、发照由工商部门办理,非营利性的各类专业协会等的登记、 发照和年检由民政部门办理;凡国家没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的经营服务范围,农民合作社均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
同时,积 极创办髙级合作经济组织,在省、市、县一级创办农业协会,下设专业联合会,乡镇一级设分会,对农业生产经营实施行业指 导,建立新型合作组织的行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