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的帐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我国是一种具有相对特征的纳税业务。
个体工商户同企业一样,要按照利润的构成要素计算会计收益,并在会计收益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项目计算纳税所得。
根据纳税所得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例、某个体商业户2月份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5000元,商品销售成本1 0000元,流通费用50000元,商品销售税金1250元,其他费用5000元,其他收入3000元,该个体户月终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经检查发现该个体户将其个人的消费2000元作为其他费用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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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该个体户1月份的纳税所得为7000元,已纳所得税1450元。
该个体户2月份的会计收益为: 25000-10000-5000-1250+3000-5000=6750(元)
按税务机关要求调整的纳税所得为: 6750+2000=8750(元)
折合为全年的纳税所得为: (7000+8750)/2*12=94500(元)
折合为全年的纳税所得应纳税款为:
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 5000×5%=250(元)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000×10%=1000(元)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30000×20%=6000(元)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49500×30%=14850(元) 全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 250+1000+6000+1480=22100(元) 计算当月应付税款为: 22100÷(12/2)=3683(元) 3683-1450=2233(元) 借:所得税 2233 贷:应交税金 2233
例、某承包经营企业,全年实现的纳税所得12万元,按承包合同规定应交纳承包费40000元。
该企业应缴纳分出承包费后的个人所得税,并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
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为:80000元(120000-40000) 应纳所得税为:1775元(5000×5%+10000×10%+3000 0×20%+35000×30%) 借:所得税 17750 贷:应交税金 17750 扣缴税款为: 6250元(5000×5%+10000×10%+25000×20%) 扣减手续费为:125(6250×2%) 借:利润分配 40000 贷:应付利润 40000 借:应付利润 40000 贷:应交税金 6250 营业外收入 125 银行存款 3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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