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设置会计机构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设置会计机构的原则:一是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二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三是确实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